兰新第二双线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00 cm后,钢尺丈量 五 、碎石桩 (一)一般规定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不少于 2 根),确定各项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碎石 桩施工开始后应及时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实验,以确认设计参数。 振动法施工,应严格控制拔管高度、拔管速度、压管次数和时间、填碎石量、电机工作电流,保证桩体连续、均匀、密实。 锤击法施工,应根据冲击锤的能量控制拔管高度、分段填入量、贯入 21 度,保证桩体质量。 碎石桩的施工顺序应符合设计规定。 (二)主控项目 碎石桩必须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碎石或砾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 50mm ,含泥量不得大于 5%,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的数量、布桩形式应符合设计,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成桩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实际灌碎石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桩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客 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处理的可溶化土地基,桩间土的加固效果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160 号)第 条的规定。 碎石桩处理后的地基,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22 号)第 条的规定。 六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 (一)一般规定 土工合成材料进场后应整齐堆 放在料棚 (库 )内 ,避免阳光照射 ,并保持通风、干燥和远离高温源。 铺好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覆盖,不得长时间受阳光直接暴晒。 土工合成材料不允许直接碾压,需待上覆填土后方可采用碾压机械压实。 严禁碾压及运输等设备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当土工合成材料的垫层为碎石时,应在土工合成材料和碎石之间设置5cm 的中粗砂保护层。 (二)主控项目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 检验数量:同一厂家、品种、批号的土工合成材料,每 10000m2为一批,不足 10000m2亦按 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检验 1 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 2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合格证、性能报告单。 抽样检验土工织物的拉伸强度、延伸率、渗透系数或土工格栅的抗拉强度、延伸率。 砂、碎石垫层材料的检验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条和第 条的规定。 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层数、铺设方向和连接方法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 100m 抽样检验 5 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 10%平行检验。 23 检 验方法:观察、尺量。 4、砂、碎石垫层的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 2020〕 160 号)第。 七 、砂、碎石垫层(含反滤层) (一)一般规定 施工前应进行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砂、碎石垫层填筑或填筑完后必须及时完成两侧干砌片石护坡,并同时做好反滤层。 (二)主控项目 砂垫层应采用天然级配的中、粗、砾砂,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其含泥量不得大于 5%,用作排水固结地基的砂垫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 3%。 检验数量:同一产 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料,每 3000m3为一批,当不足 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 1 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 10%平行检验或 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现场抽样检验砂子含泥量,并进行筛分试验,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50mm,含泥量不得大于 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碎石,每 3000m3为一批,当不足 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 1 组,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 10%平行检验或 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现场抽样检验碎石最大粒径、含泥量,并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及岩性变化情况。 24 反滤层材料含泥量、颗粒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材料,每 3000m3为一批,当不足 3000m3时也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抽样检验 1 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 10%平行检验或 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在现场抽样检验含泥量,筛分试验检验其颗粒级配,并在施工过程中观察检查有无草根、垃圾等杂质。 砂、碎石垫层、反滤层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沿线路纵向每 100 m 施工单位抽样检验 3 处,监理单位平行检验 1 处。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砂、碎石垫层的压实度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一压实层每 100 m 抽样检验 3 个点,其中:路基中间 1 点,两侧距路基边缘 2 m 处各 1 点。 监理单位平行检验不少于 1 点。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TB10102)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砂垫层宜采用环刀法检测干密度和相对密度。 八 、复合土工膜隔断层 (一)一般规定 复合土工膜进场 后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严禁在阳光下暴晒。 复合土工膜铺设后,严禁直接碾压,严禁运输、碾压机械直接在复合土工膜上行走。 应及时填土(砂)覆盖,待上覆土后采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只有当上覆土填层厚度大于 后,方能用重型压实机械压实。 (二)主控项目 25 复合土工膜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复合土工膜每 30000m2为一批,不足 30000m2亦按一批计。 施工单位每批检验 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10%平 行检验,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 1 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其渗透系数、抗拉强度、顶破强度、等效孔径等性能进行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检验或平行检验。 复合土工膜上、下砂垫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 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 进场时应进行现场检验,并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厂家、品种且连续进场的砂每 10000m3为一批,不足 10000m3亦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验 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10%平行检验,且每分部工 程不少于 1 组。 检验方法:筛析法、有机质含量试验。 复合土工膜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 100m 等间距检查 3 点,监理单位每 100m 见证检验 1 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复合土工膜上、下砂垫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 100m 等间距检查 2 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 1 点;监理单位每 200m 见证检验 1 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 26 复合土工膜上、下砂垫层的压实质量应 满足 《 客运客运专线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暂行标准 》( 铁建设 [2020]160 号 )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见证检验或 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TB10102 的有关规定。 第 七 节 基床以下路堤 一、一般规定: 路堤必须在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地基处理后,并经检验满足设计要求后开始填筑。 在进行大面积填筑前,不同填料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作为试验段,进行摊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路堤填筑前应作好路基两侧排水,填筑施工不得污染农田和环境。 路堤填筑材料的使用、运输、存放应符合下 列要求: ( 1)填料中碎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5cm。 ( 2)路堤浸水部分应采用水稳性高的渗水性材料填筑,严禁填筑易风化的软岩石。 ( 3)振动液化土地基上路堤的填料应具有较好的抗震稳定性。 路堤基地垫层材料应采用碎石(卵石)或粗砂夹碎(卵)石,不得采用细砂或中砂。 浸水部分填料应选用抗震稳定性较好的渗水性材料。 ( 4)石灰、水泥等化学改良土外掺料的运输、使用应有保护环境的措施,外掺料应分类堆放、与原地面架空隔离,并有防风、雨设施,防止材料受潮、变质。 27 ( 5)土工合成材料运至工地后,应分批整齐堆放在料棚(库)内,防 止阳光暴晒,并保持料棚(库)通风干燥。 路堤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路堤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施工工艺组织施工,每个区段的长度应根据使用机械的能力、数量确定,一般宜在 200m 以上或以构筑物为界。 各区段或流程内严禁几种作业交叉进行。 ( 2)不同性质的填料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 每一摊铺层填料中的粗细料应摊铺均匀,不应有粗集料或细集料窝。 较大粒径石块不应集中,应均匀分布于填筑层中,石块间的空隙应用较小碎石、石屑等材料填充密实,并使层厚均匀层面平整。 ( 3)填筑时应横断面全宽、纵向分层填筑 压实,不得出现纵向接缝。 当原地面高低不平时,应先从最低处分层填筑,并由两边向中心填筑。 ( 4)具在可击实行的土的碾压含水量应控制在由试验段确定的施工允许含水量范围内。 ( 5)当路基各段不同步填筑时,纵向接头处应在已填筑压实基础上挖出硬质台阶,台阶宽度不宜小于 2m ,高度同填筑层厚。 ( 6)雨季路堤施工,每次作业收工前应将铺填的松土层摊铺压实完毕,且填筑的每一压实层面均做成向路基两侧 2%~ 4%的横向排水坡。 严禁雨天进行非渗水土的填筑。 改良土施工除应符合第 515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改良土 施工设备和工艺应体现先进的原则,满足拌和施工质量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条件具备时应先选择厂(场)拌。 ( 2)物理改良土的配合比应保证混合料的压实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化 28 学改良土的配合比应保证混合料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 ( 3)外掺料与改良土填料应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无灰团,灰条和花面现象。 加筋土施工除应符合第 515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铺设土工合成材料前应整平、压实下承层,其平整度、横坡及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面不得有坚硬突出物。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必须拉紧、展平与下承层面密 贴,不得褶皱、扭曲和损坏。 铺好后应及时填筑填料,不得长时间受阳光直接曝晒。 ( 2)加筋土填筑过程中严禁施工机械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上行走作业。 软土、松软土地基上地路堤及预压土填筑,除应符合第 515 条~第517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真空预压地基处理地段不受下述第 3 条限制): ( 1)软土和松软土地段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应注意不同地基处理措施可能产生的差异沉降,并应保证必要的预压期。 ( 2)路基填筑过程中,必须控制填筑速度,当路堤中心线地面沉降速度大于每昼夜 10mm、坡脚水平位移速率大于每昼夜 5mm 时 ,应立即停止填筑,待观测值恢复到限值以内再进行填筑。 ( 3)反压护道应与路基同步填筑,其填料、填筑压实方法、压实标准应符合路堤相应部分的规定。 护道顶面应平顺并有向路基两侧的排水坡,边坡应顺直无凹陷。 膨胀土地基上的路堤填筑,根据其填料种类除应符合第 515~第 517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 1)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表排水设施,排水沟应随挖随砌, 29 铺砌必须及时完成。 ( 2)膨胀土路基不应在雨季施工。 ( 3)换填厚度应根据开挖后地基检测结果确定,且不得小于设计。 ( 4)基底换填应与开挖紧密衔接。 如有困难,应预留厚度不小于 50cm的保护层。 黄土地区的路堤填筑,根据其填料种类除应符合第 5~第 7 条的规定外,施工前应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做好地表排水设施,排水沟应随挖随砌,铺设必须及时完成。 施工中路基范围黄土地基上不得浸水。 1浸水路堤应尽量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 路堤浸水部分及护道施工应在汛期前完成。 1路堤填筑过程中的沉降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 1)按设计要求埋设沉降观测设备。 、路堤填筑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沉降观测设备,不得损坏。 ( 2)应根据沉降观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填筑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措施或地基处理工程措施。 ( 3)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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