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揭煤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摘要:

不超出实际瓦斯排放孔控制范围,对左帮的防突措施进行检验 :迎头设计 6 个效检孔,分别对迎头前方与右帮 8 米范围内进行效检,设计以排放孔实际参数为依据。 如果效检指标超出临界值,则必须另行编制补充措施对 10 煤层继续消突, 直至效检 指标小于临界值为止:如果效检指标小于临界值,则在采取专门防突措施的前提下进行边探边掘 , 并严格控制进尺。 、穿煤段 1) 距煤层法距 ~ 2m 处,远距离放炮方式揭开煤层; 2) 观察煤层产状、测试瓦斯涌出状况; 3) 取煤样进行工业分析; 、 进入 10414机巷(全煤) 1) 煤层危险性预测 2) 施工排放钻孔 3)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4 安全防护措施 正反向风门 15 通风区必须建立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在进风侧建立反向风门, 风门墙用 红砖 ( 料石 )砌筑,墙垛厚度不得小于 ,门框厚度不小于 100mm,风门厚度不小于 50mm,两道风门间距不小于 4m。 风门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的要求。 远距离放炮 当巷道施 工距煤层法距 5米时在每次放炮前必须采用长度不小于 4米的钎子进行探煤,防止误揭煤层。 当石门施工至距煤层法距 米时采用 远距离 放炮揭开煤层, 远距离 放炮必须有专门设计。 在进行震动放炮时,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 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远距离 放炮要求 : ( 1)放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炮眼布置和装药量要满足全断面一次揭开岩柱,要求能一次爆破成功。 ( 2) 放 炮的炮眼数按石门断面 4~ 5个 /m2。 ( 3)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煤层应保持。 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须在眼底充填炮泥,充填深度进入岩石段。 ( 4) 放 炮的单位炸药消耗量按照正常掘进量的 ~ 2倍确定。 ( 5)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30ms,不得跳段使用。 电雷管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 ( 6)放炮前,对所有钻孔和煤体中的孔洞,都应严密封闭孔口,孔内注满水、砂或填土。 ( 7) 远距离 放炮时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由矿山救护队在指定的地点 16 值班,放炮后至少经 30min后,由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揭煤、 顶板、支护、瓦斯等情况。 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采取恢复送电、通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等 24 小时后方可进入迎头进行采掘作业。 ( 8)在进行放炮时,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 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 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区域。 ( 9)石门揭煤放炮时, 回风区域人员必须撤离,并切断电源,如一次没有揭穿煤层,在掘进剩余部分时(包括掘进煤层和进入顶板 2m 范围内),必须按远距离放炮( 300 米以外)进行作业。 参加揭煤人员必须 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立即按避灾路线撤人。 石门在揭煤期间,严禁采用风镐掘进。 进行放炮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放炮地点根据煤安字 [1997]587号文规定,必须在距掘进工作面 300m 米以外的反向风门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避难室内放炮。 放炮员操作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 化学式 自救器。 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放炮 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压风自救 压风自救系统:石门在揭煤时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是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 下压缩空气管路上;②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 每隔 50 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迎头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 压风自救 峒室内,峒室大小应以能容纳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为准 ,组数应能满足需要。 ③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供 5~ 8人用 ,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 防护设备 17 参加揭煤作业人员必须全部配带 隔离 式 自救器;机电科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不失爆,在揭煤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安全防护措施 通风区必须建立安全可靠的通风系统,并加强控制通风风 流设施的措施。 在进风侧建立反向风门,风门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突细则》的要求。 当巷道施工距煤层法距 5米时在每次放炮前必须采用长度不小于 4米的钎子进行探煤,防止误揭煤层。 当石门施工至距煤层法距 米时采用震动放炮揭开煤层,震动放炮必须有专门设计。 石门揭煤工作进行时,矿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地面指挥部,井下成立以通风、安全、掘进副总为首,由信息中心、安监处、生产技术部、通风区、防突区、机电科、救护队、综掘二区等单位人员参加的现场指挥部,并安装一部专用调度电话。 远距离放炮时由矿总工 程师统一指挥,并由矿山救护队在指定的地点值班,放炮后至少经 30min 后,由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揭煤、顶板、支护、瓦斯等情况。 应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采取恢复送电、通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等 24 小时后方可进入迎头进行采掘作业。 参加揭煤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立即按避灾路线撤人。 石门在揭煤期间,严禁采用风镐掘进。 进行放炮时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放炮地点必须在距掘进工作面 300m米以外的反向风门或有压风自救系统的避难室内放炮。 放炮员操作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隔离氧自 救器。 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 18 放炮 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 压风自救系统:石门在揭煤时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是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②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 每隔 50米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迎头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避难峒室内,峒室大小应以能容纳工作面同时工作最多人为准 ,组数应能满足需要。 ③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供 5~ 8人用 ,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 参加揭煤作业人员必须全部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机电科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不失爆,在揭煤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加强综合防尘管理 石门必须按规定安设放炮喷雾和净化水幕装置,并确保灵敏可靠,掘进放炮期间必须打开喷雾降尘。 在距煤层法距 2m 之前,必须保质保量安装隔爆水袋装置,距离掘进迎头 60~ 200 米。 对防尘设施和隔爆装置要有专人定期维护,确保完好正常,位置随掘进进度及时挪移。 综掘二区 必须坚持班班洒水灭尘,对掘进迎头 30m范围巷道进行洒水除尘,抑制粉尘飞扬现象。 加强通风瓦斯管理 石门揭煤期间必须安设专职的瓦斯检查员,严格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汇报处理。 专职瓦检员严把现场瓦斯关,杜绝空班、漏检、假汇报现象。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风筒的安装吊挂做到“两靠一直”,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接头要反压边,拐弯处设弯头,不得拐死弯,风筒过风门时要装有防 19 逆流装置,风筒未端到迎头距离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规定,风筒由风筒工和瓦检员维护,局扇由局扇司机看护,责任落实到人。 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管理 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迎头瓦斯传感器 T回风 瓦斯传感器 T2有关技术参数如下: 报警点: T1≥ %CH4, T2≥ %CH4 断电点: T1≥ %CH4, T2≥ %CH4 复电点: T1< %CH4, T2< %CH4 断电范围: T T2为掘进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加强爆破工作管理 石门掘进工作面揭煤期间装药、爆破作业严格按所附揭煤爆破图表进行装药爆破,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 石门揭煤期间必须安设专职放炮员担任爆破工作,并实行远距离放炮。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 反向风门必须设在石门掘进工作 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能沿回风道流入回风系统,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 ,墙垛厚度不得小于。 门框和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 100mm,风门厚度不得小于 60mm。 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放炮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墙垛内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 放炮时必须执行放炮停电撤人制度,放炮后,矿山救护队和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 通风及瓦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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