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xx)内容摘要:

个别消音效果不好的局部通风机增设一节消音器,来有效 降低 噪声。 采掘工作面、中央泵房、压风机房、提风机房及洗煤厂等噪声超过 85dB 的地点,工作人员必须佩带耳塞,机房司机必须在有隔音的房间进行操作,机房司机工作地点的噪声不得超过 85dB。 在选煤厂振动筛、破碎机等噪音较大岗位安设双层隔音岗亭,并对振动筛筛板及给煤方式进行改造。 (三)有毒有害 气体的防治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防治,不断优化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有害气体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投入与维护,确保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防护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运行正常。 (四)高温防治 各作业场所温度 力争 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当空气温度超过要求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 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 34℃时,必须停止作业。 并 针对矿井开采深度延深、个 别长距离掘进迎头地温高的实际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更换采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 安设风流净化器,采掘工作面温度争取达到标准要求,为职工工作创造了适宜环境。 人力资源科继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夏季 69 月份为全矿职工发放降温费,并结合井下岗位环境温度检测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矿每年 5月份发放夏季防暑降温品。 (五)职业健康查体 根据公司及矿防疫站计划安排,对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 接触有毒有害物质 体检对象 检查周期 煤 尘 岩 尘 在岗人员 监测达到国家标准 2 年 1 次 观察对象、煤工尘肺患者 每年 1 次 噪声 在岗人员 高温 在岗人员 放射 性 在岗人员 根据济宁市协议 2 年 1 次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退休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注: 1. 上岗前健康检查。 新录用人员、转岗到拟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新录用人员未经职业健康检查,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2.离岗时健康检查。 检查人员包括: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存有职业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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