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摘要:

发布的 预 警信息 等 ,分为 一般和严重二 个预警级别。 一般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 一般 预警: ①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蓝色 和黄色 预警时; ② 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典型的或带有普遍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后; ③ 危险源监控发现异常时。 ④ 本市发生一起较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 严重预警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 严重 预警: ① 有关部门发布大风、大雪、大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橙色 、红色 预警时; ② 本市发生一起重大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时; ③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 工程施工时,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有可能引发事故时。 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一般预警 由公司安全 保卫部 经主管 安全副经理批准后 发布和解除 ,严重预警 由公司安全 保卫部 经 总经理批准后 发布和解除。 发布和解除形式有召开会议、电话通知等形式。 预警响应 一般 预警响应:经 副 总指挥批准, 启动应急响应,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关注自然灾害、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动态,组织所 有施工现场的安全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应急办与各有关单位保持 通信联络畅通 , 做好抢险各项准备工 作。 严重 预警响应:在 一 般 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经总指挥批准, 启动应急响应, 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隐患整改及自然灾害情况,各单位带班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必要时调整施工时段或停止户外现场施工。 应急队 伍随时待命,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进行抢险,通告市民避开有关工程, 以确保 人身 安全。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时,现场班组长和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 信息报告与处置 信息报告与通告 ① 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 24 小时值班电话。 电话为: 白 天: 夜 间: 突发安全 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 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② 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 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 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救援。 ③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④ 当事故危及周边安全时,及时发布通告。 信息上报 ①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逐 级上报原则,等级事故 由公司 主要负责人 按照国家规定,在 1 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②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 补 报。 ③ 书面报告格式见《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快报表》见附录 1。 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5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响应标准如下(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级响应启动标准(公司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且本公司有能力控制事态的,启动二级响应 ① 事故后,有 1 人以上、 3 人 以下被困的; ② 已经或可能导致 3 人以下死亡的; ③ 已经或可能导致 10 人以下中毒(重伤)的; ④ 已经或可能导致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 直接经济损失的。 一级响应启动标准(扩大救援响应) 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启动一级响应。 ① 公司应急力量或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 ② 事故发生后,有 3 人以上被困的; ③ 已经或可能导致 3 人以上死亡的; ④ 已经或可能导致 10 人以上中毒(重伤)的; ⑤ 已经或可能导致 1000 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⑥ 公司应急指挥部决定的其它需要扩大应急相应的。 应急响应 原则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响应启动的标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确定响应启动决定。 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施工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确定响应级别。 需启动一级响应时,一级救援响应启动前,二级响应必须已经启动。 二级响应程序 ①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立即发布停工命令, 组织人员撤离危险作业区域 ,并清点人数。 同时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 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同时,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拨打 120 急救电话,遇火灾时还应立即拨打 119 救援。 ②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确定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各救援小组成员赶赴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况 ,并做好上报工作。 ③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按本预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专家建议指挥救援工作。 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非应急人员进行疏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④ 事态得到控制后,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安全布置应急恢复和应急发布有关工作。 ⑤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 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一级响应程序 ① 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 后,认为符合一级响应启动标准时,或者当现场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救行动要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支援。 ②上级应急增援力量到达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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