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内容摘要:

开具 直接支付 令 来 度 4 付款 回单 清 算 3 核对 付款 8 预算内 清算 流程说明: 一、流程 AC 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直接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和预算单位。 二、流程 19 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发生工资、工程和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或其他特定用途支出时,在其直接支付额度内,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支付中心对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付款回单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据以通知预算单位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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