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规章制度下载内容摘要:

规定 血液 透析室应在二级以上医院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才 能设置。 血液 透析室应具备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准备室、接诊区、医务人员办公室等基本功能区。 血液 透析室应具备质量合格的透析机、水处理装置、双路供电系统、抢救设备等。 血透室从业医师、护士、应接受不少于 3 个月以上血液透析专业培训,卫生员需经医院有关部门的岗前培训。 血透室护士应严格执行各大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 巡视 病人及机器运转。 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技术操作规范、设备运行记录及检修制度、垃圾处理制度及紧急 意外情况处理预案等制度、规范。 17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提供必要的防护 用品 ,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 用品 如口罩、帽子。 血液 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 血液 污染的锐器 刺伤 、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提高职业防护能力和处理水平。 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 卫生 规范,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 1)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 ( 2) 医务 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毒。 ( 3) 医务人员在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 伤口 、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 和 手套。 ( 4) 在接触不同患者时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 擦 手并更换手套。 ( 5) 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剂擦手:脱去 个人 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及伤口 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 、分泌物、排泄物、 伤口 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手套,处理以后要洗手。 预防锐器伤的措施 ( 1) 使用后的针头,锐器应放于锐器盒内。 ( 2) 禁止用手弯曲被污染的针头。 ( 3) 禁止双手回套针帽。 ( 4) 禁止用手分 离 使用过的针具和针管。 ( 5)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 用品。 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 ( 1) 被血液、体液等溅洒于皮肤、黏膜表面时,应立即先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 2) 发生皮肤黏膜针刺伤、切割伤、咬伤等损伤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 伤口 局部,尽可能挤出 损伤 处的 血液 ,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受伤部位的 伤口 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 70%酒精或者 %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 伤口 ;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报告流程, 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同时报告 院感科。 处理完后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感染办根据暴露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相应的预防用药。 被 HBV 或 HCV 阳性一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 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 血液 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 者 都于 1~ 3 月 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18 一次性物品管理 制度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 用品 由 药剂科 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私自采购和试用。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 用品 只能一次性使用,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使用一次性 无菌 医疗 用品 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了有效期和产品有不洁等不得使用;使用时若发现热源反应、感染或其他 异常 情 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及时留取标本送检,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 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 用品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 、供货日期等,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以及该产品采购部门。 一次性使用 无菌 医疗 用品 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 条例 》规定处置。 19 血透室工作人员手卫生制度 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手。 工作人员在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 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带手套,离开透析单元 时应脱下手套。 工作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拭,操作时应带口罩和手套: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 伤口 、处理或清洗透析机。 在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透析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 应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手。 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置后;开机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患者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患者粘膜、破损 皮肤及 伤口 前后;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 伤口 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20 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血液 净化室必须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血液 净化室工作人员从专门的工作人员通道进入更衣室,更换专门的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在指定区域换工作鞋后方能进入透析室, 血液 净化室工 作鞋地一律不准外穿。 进入污染区必须衣帽穿戴整齐,离开污染区时,应换鞋并消毒双手。 除检查人员外,非本科工作人员谢绝进入 血液 净化室。 病人从专门的病人通道进入候诊区,更换拖鞋后进入血透室。 新病人首次透析前,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每隔 6 个月进行肝炎标志物、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复查。 乙肝、丙肝患者分机隔离透析,配备感染患者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护理乙肝和丙肝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照顾乙肝、丙肝阴性的患者。 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 诊器、治疗车、机器有相应标识。 在透析单元之间设置速干手消毒液,工作人员在操作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20 年颁发的有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治疗车不能在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交叉使用。 不能用同一注射 器 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每次透析结束后,如没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对透析机外部进行初步的消毒,采用 500mg/L 的施康擦拭,如 血液 污染到透析机,立即用 1500mg/L 浓度的施康擦拭。 每班透析结束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 1 病人床单、被套、枕套一用一更换,换下后放入 专门的 容器 , 洗衣房 清洗。 病人拖 鞋每人发放一双, 不混用,每周 1: 100 施康浸泡消毒。 1 所有透析器、血路管均一次性使用。 透析管路预充后必须在 4 小时内使用,超过时间必须重新预充。 1 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分类处理,装黄色医疗垃圾袋,由专人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地点。 1 治疗室、透析室内应清洁、干燥,地面每日用 1: 200 施康湿式清扫 2 次,每天治疗结束 后紫外线 器空气消毒 1 小时,并做好记录。 清晨病人透析前开窗通风 1 小时。 1 血压计袖带、血管钳每周用 1: 100 施康浸泡消毒一次。 氧气湿化瓶、止血带用后须 统一 清洗消毒,做到一人一换。 1 工作人员应每 2 年组织体检一次,乙肝表面抗 体 阴性的工作人员应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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