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销售政策节能灯销售方案内容摘要:

2. 全国统一零售价 1) 中山市凤光照明厂制定 凤光 产品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提供统一印制的零售价格标签。 2) 各级加盟商不得擅自调动零售价格 (各 加盟商不得以低于出厂价的 140%的价格进行销售 )。 3) 中山市凤光照明厂对 凤光 全国统一零售价格的制定有自主权。 4) 如遇价格调整,将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加盟商。 3. 价格管理 1) 如发现有以低于 中山市凤光照明厂 最低限价的价格冲击市场的加盟商,成都 营销中心 有权利对其罚款、警告直至断货、终止合作。 2) 各 加盟商应严格保密 凤光 的 价格, 不得泄露。 四、 销售渠道的开发和维护 1. 渠道定位: 1) 分销网络渠道; 2) 装修公司渠道; 3) KA 渠道。 4) 直销渠道。 2. 装修公司渠道的开发和维护 1) 装修公司渠道合作方式  直接发展当地规模和影响力比较大的装修公司成为二级分销商;  与装修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由装修公司推荐或直接带领消费者购买 凤光 产品,由加盟商支付销售额 10%的提成。 2) 装修公司渠道的开发和维护  区域经理对当地的装修公司进行调查和信息收集,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其成为 成都 营销中心 的二级分销商或是合作伙伴;  加盟商应给予必要之协助,如提供信息,承担公关费用等。  由一级加盟商和区域经理定期组织产品推广会议,邀请装修公司及设计师参加,推介产品,沟通感情。  对当地有影响力的工程, 成都 营销中心 在公关力度、价格方面给予特别支持。 3. KA 渠道的开发和维护 1) KA 渠道客户  当地有影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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