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内容摘要:

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条件。 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4购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在计算贷款比例时 ,可否将其房款合并计入购房款。 答:购买阁楼的房款,在购房合同中载明的,可将其合并入购房总额计算贷款比例。 4夫妻间任何一方以第一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双方都符合“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 仅一方符合时,如购房合同(协议)买受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直接作为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买受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但其配偶符合的,且作为 12 共同买受人在购房合同 (协议 )中载明的,可按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计算贷款额度与年限办理贷款,但借款人姓名必须与 购房合同 (协议 )第一买受人相一致。 4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资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 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如果再次购买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商品房买卖合同 》; (原件 2 份,复印件 1 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 1 份 ) ⑵商品房预售证书; (复印件 2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⑶首付款收据;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⑷夫妇双方身份证;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⑸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⑹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原件 2 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 1 份 ); ⑺如以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 口簿或公安 公证 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⑻夫妇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卡》及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卡》; (原件 ) ⑼如申请人曾借贷但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提供承办银行开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 (原件 ) 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4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13 答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购买二手房、自(翻)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 20。 借款人的贷款年限加实际年龄目前规定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 5 年。 4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应在预付首期房款到付清全部购房款期间申请办理。 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经批准,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 4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房屋置换成交协议》; (原件 2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 1 份 ) ⑵首付款收据; (复印 件 3 份并 加盖经认可的中介机构公章, 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也加盖公章 ) ⑶夫妇双方身份证;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⑷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⑸如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出具单身声明; (原件 2 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 1 份 ); ⑹如以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的,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 公证 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⑺夫妇双方及共同共有产申请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卡》; (原件 ) ⑻原房屋的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 1 份,复印件 3 份,组合贷款增加复印件 1 份 ) ; ⑼住房成交(评估、认定)价格证明; (原件 2 份,复印件 1 份,组合贷款增加原件 1 份 ) ⑽申 请人曾借贷但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提供承办银行开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 (原件 ) 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 14 4自(翻)建住房,应在什么时候申请住房公积金 贷款。 答:尚未竣工的,应在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办理;已经竣工的,应在《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办理。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抵押时须经产权人及共有人同意。 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选择住房置业保证担保方式的,应由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抵押(反担保)手续。 50、单身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提供证明。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单身职工本人在昆山分中心提供 的格式化《本人声明》上签名即可。 5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⑴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 35%(规定比例) 12(月)贷款年限(年); ⑵新建普通住房购房款的 80%或 70%;二手房购房款的 70%或 60%; ⑶贷款最高限额。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2万元,二手房、自 (翻 )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 22 万元。 对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单身职 工,新建普通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二手房、自 (翻 )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 15万元。 5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除了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外,如有其他共有产人,贷款额度能否合并计算。 答:借款人的父母或一名子女(含配偶)是共有产人、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5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 15 以上程序除首付购房款外,其余环节均可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一站式”完成。 5在苏州市范围内,职工两地缴 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吗。 答:在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二区 (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市及吴中、相城区 )范围内,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分别在两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在其中一地购(建)住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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