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将出门条交于园区保安员,经保安确认后方可运出。 保安员有权对载出物进出核查。 如物品或货物品种或数量与出门条上所列各项不符时,保安员有权不予放行,暂时扣留交由主责部门处理。 3. 6 营业管理 租户必须遵守 园区营业时间,按时开店、闭店。 如遇到大节日需要闭店,需要提前三日向运营管理部报批,并在园区网及店铺入口处张贴公告说明。 租户应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要活动的接待工作,如延时闭店等。 租户应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使用礼貌、文明用语,为园区内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3. 7 一卡通结算管理 园区租户的经营性收费,须支持园区一卡通收费系统。 租户新增安装POS 机,需提前 3 天通知卡务中心,确保卡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厂家进行系统调试、 POS 安装、使用培训等工作;每台 POS 机设备押金 1000/台;使用维护费为 人民币 50 元 /月。 租户每月 26 日 — 28 日与卡务完成对账工作,由卡务中心出具租户月报表,并由租户将《 POS 机消费明细》及发票至结算中心; 由于租户操作失误导致 pos 机漏刷或多刷客户费用,需自行解决。 卡务中心只出具误刷的流水明细,无权调账; 由于人为原因损坏 POS 机,例如:外力破损,产生维修费用(或新机购置费用)需由租户自行承担。 3. 8 公共设施管理 电话 :园区提供国际及国内电话业务,话费及电话号码管理费由租户自理,话费标准按照中国网通收费标准执行。 用水用电:租户在经营活动中应本着节约用水用电的原则,教育工作人员加强节约意识,注意用水用电安全。 安全防范:园区内公共区域消防、监控设施设备器材由物业负责管理、维修,租户不得擅自搬移、毁损、或改变用途,违者除应赔偿损失外,涉及刑事责任的,由租户自行承租区域的损失及责任。 承租区维修:承租区域的照明、空调、插座、墙体、承租区域的门、锁等不动产由租户自行负责日常管理;若出现损耗损坏及低耗品更换可委托园区物业维修班维修,维修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 发现设备设施运转不良时,有义务及时通报园区 物业。 其他设备设施管理:租户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要自行配备经营设备、设施或电器的,需要提前与运营管理部进行协商,并与物业核算用电功率;经运营管理部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有费用产生,将由租户进行承担,使用设备设施及电器须接受园区物业的检查与监督。 3. 9 环境清洁 园区经营租户要自觉维护园区内的环境卫生,在经营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运送到指定垃圾收集点,并放入垃圾桶内,由园区物业统一处理。 特殊垃圾(如厨余、医用垃圾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规范处理。 3. 10 广告宣传 园区提供内部网作为所有租户的免费宣传服务平台,各租户可享有在园区网发布信息、进行商品促销的权利。 如园区员工对租户发布的信息或租户经营内容有疑问时,租户有责任和义务对疑问进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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