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0/7/6 47 我国已签订的国际公约 保护大气和外层空间的 《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 、 《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 《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 ;保护海洋及其生物资源的 《 防止海上油污染国际公约 》 、 《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 》 、 《 公海渔业及生物资源保护公约 》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等;涉及动植物保护的 《 生物多样性公约 》 、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 、 《 面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 》 等;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的 《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巴塞尔公约 》 ;另外还有 《 人类环境宣言 》 、 《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 《 21世纪议程 》 、 《 执行计划 》 和 《 政治宣言 》 等。 2020/7/6 48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国务院发布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 2020/7/6 49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福建省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暂行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泉州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 2020/7/6 50 第三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的“八项”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2020/7/6 5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是指为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项目,在工程兴建之前,对其选址、设计以及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和建成投产以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的制度。 它与“三同时”制度相辅相成。 2020/7/6 52 “三同时 ” 制度 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三同时 分为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三个管理阶段。 《 环境保护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0/7/6 53 排污收费制度 是指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者,依照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标准的规定,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它是根据“污染者负担的原则”,污染者要承担对社会污染损害的责任,运用经济手段,控制污染的一项制度,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能源。 2020/7/6 54 限期治理制度 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利益,对现已存在危害环境、并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染源,或者位于非敏感区域,但造成严重污染或潜在严重污染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强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要求的制度。 2020/7/6 55 排污许可证制度 一切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噪声以及电磁辐射等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机关、等必须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各自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数量,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核查。 一是对某些危害较大的污染物种类的排放实行许可,二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后,对某一具体单位的某种污染物排放数量实行许可。 2020/7/6 56 污染集中治理制度 首先是在工业布局规划时,将排放相同类别污染物的企业集中布置或调整在一起,获将可互相利用工业废物的企业集中在一起,国外称之为生态工业园区;其次是将分布在各处的相近种类的废物,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集中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020/7/6 57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首长与同级政府行政首长 ﹑ 政府行政首长于上一级政府行政首长,就完成当年度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签订责任书;二是企事业单位 ﹑ 团体就完成当年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环境治理任务,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 2020/7/6 58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城市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市长是主要责任者。 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贯穿于城市政府的各有关部门。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由原来的定性管理转变为定量考核。 严格按照 制定规划、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监督检查、分析评比 的机制运行。 2020/7/6 59 第四节 环境标准 分类 标准简介 水环境标准 大气环境标准 噪声控制环境标准 固体废物控制环境标准 2020/7/6 60 环境标准的分类 ( 1)从属性上可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环境标准。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当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性标准引用时,也必须强制执行。 推荐性环境标准一般表达为 GB/T、 HJ/T。 ( 2)从适用区域或颁布部门来分,有国家环境标准( GB)、地方环境标准( DB)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 HJ)。 ( 3)根据 《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 规定,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 2020/7/6 61 水环境标准介绍 GB383820xx《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0/7/6 62 GB383820xx《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20xx年 4月 2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0xx年 6月 1日实施。 其目的是为了防治水污染 , 保护地表水水质 , 保障人体健康 , 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该标准项目共计 109项其中基本项目 24项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 5项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2020/7/6 63 GB383820xx《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该标准规定了水域功能分类、标准值、水质评价、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和监测。 该标准把水域环境功能分为五类,Ⅰ 类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 类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地索饵场等; Ⅲ 类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 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 类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020/7/6 64 GB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标准分为三级。 排入 GB3838Ⅲ 类水域 ( 水体保护区除外 ) , 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 GB3838中 Ⅳ 、 Ⅴ 类水域 , 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 , 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 , 执行三级标准;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 , 必须根据下水道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 , 分别执行一级或二级标准;GB3838中 Ⅰ 、 Ⅱ 类水域和 Ⅲ 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 ,GB3097中一类海域 , 禁止新建排污口 , 扩建 、 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2020/7/6 65 GB428792标准值 缺水区 丰水区 B O D 5 C O D Cr 色度 PH 值 悬浮物 氨氮 硫化物 六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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