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项目名称)内容摘要:

价站( 2020) 2 号)规定分别承担。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工程量清单 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不可竞争费用 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第 1 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合并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第 1 项,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仍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 09 费用定额中规定标准 市政 %安装 %计取。 该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应足额计取,不得参与竞争,施工单位同时应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 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 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暂定费率 估算 8000元 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奖励费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 本工程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 )按相应的规定费率估算 0 元 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竣工结算时按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 未经核定,一律不得计取。 工程排污费:包括废 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 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17 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通建工〔 2020〕 136 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计取标准调整为 %,计取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之和。 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 09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取。 税金按海安县现行规定的标准 %执行。 规费 、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工程造价中单列。 (五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人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当采用 多因素 综合评估法 以及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 评标办法时 ,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 (技术标 )第二册 (商务标 )。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 (技术标 )和第二册 (商务标 )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 标”或“ 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如需提供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的,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应分别夹 (装) 在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中。 综合 评标办法时,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 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时, 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 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 第 17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 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 (在包封上标明“修18 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 )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 开标、评标和定标 、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种方式 价格单因素 综合 评 估 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 评 估 法 多因素 综合评估法 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 18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 签字确认 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用技术标电子标书,技术标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先行当众进行复制或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 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 投标将被拒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 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投标人不提供 刻录于招标人 提供 的 专用光盘 上 的 电子标书 ,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招标人 只能派一名 代表 参与评标,但 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9项。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19 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 表人 印章 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 有 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 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报价 高于 招标 控制 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 暂列金额、暂估价 或 不可竞争费用的; 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 与 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 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 与 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0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定标工作在 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 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 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一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 )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三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文 本 标书为准。 投标报价 可以 四舍五入到“元”。 、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 将 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 公布 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 为 两个工作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21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 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授予合同 ,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 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 招标控制价 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 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签定施工合同时合同条文应按照 08 规范中合同价款 、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款内容要求以及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详细约定。 36.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7 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22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 标人还应当在 定标后 7 日内, 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36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 招标办备案 ,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总监理工程师)。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注: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海安县 招标投标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网上给予公布。 23 第二章 评标办法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 评 估 法) 本工程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综合 评 估 法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施工组织设计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与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的投标文 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 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 27条款,有一项不附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 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适用于资格预审更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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