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内容摘要:

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一切合格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第 8 条、因检修需要移动、拆除栏杆、安全罩、井盖、盖板、花格板等安全设施时,假如工作人员离开 作业地点,必须在上述作业地点的四周设置临时护栏、护网,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切工作结束后,应当立即恢复原样。 第 13 条、检修高压、高温设备、容器和管道,应当首先采取泄压降温措施。 第 14 条 、更换运转设备的传动带、传动链,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第 15 条、 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不得丢失。 检修机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时,应当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检查轻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使用扳手时,扳手与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脂。 不得将扳手加套筒使用。 不得将扳手当作锤使用。 18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 16 条、熟悉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及安全。 第 17 条、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 第 18 条、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 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 19 条、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的规定 第 20 条、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①检查所维护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②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③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④检查设备各部位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第 21 条、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9 第 22 条、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 23 条、拆卸设备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部件,抓卸前应做好标记。 第 24 条、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 25 条、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 26 条、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第 27 条、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 28 条、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 第 29 条、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 30 条、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 20 第 31 条、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的,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进行监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 32 条、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 ①设备经过修换轴承; ②电动机经过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等; ③鼓风机、离心机、沉降机等主要工艺设备经过解体大修、水泵等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 ④减速器更换齿轮后; ⑤其它在检修任务书上所规定进行试转的项目。 第 33 条、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殊留意以下两点: ①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 ②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惊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 34 条、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机械。 第 35 条、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高空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21 第 36 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答应,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 37 条、检修后应将工具 、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 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第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第 38 条、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第 39 条、试运转前必须移去设备上的物件。 五、收尾工作 第 40 条、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 第 41 条、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 42 条、搞好 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 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以防发生火灾。 要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支拆模板: 22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杆件、连接件和支撑杆。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 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按支模工序进行、立模未连接牢固前,应设临时支撑预防模板倾倒。 采用行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支设独立梁、柱模应设临时工作台,高大的支模作业应有安 全的作业架子。 支设 4 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 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禁止站在柱模上操作或在梁模上行走。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模板必须架设稳固,连接可靠。 拆除模板的时间应经施工技术人员的同意。 拆模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1拆模完成后,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1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1拆除薄腹梁、吊车梁、行架、板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按规定加设顶撑支牢。 木构件 安装和木装修: 高处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在坡度大于 25 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 23 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 必须高空拼装作业应连续进行,中间停顿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拉杆或临时支撑。 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屋架安装固定后应安装檩、拉杆和支撑。 在没有望板的屋架上安装石棉板时,应在屋架下弦挂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措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 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 安装窗扇 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禁止在板条天棚和天棚板、隔音板上行走和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能承重的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锯齐模条、檐口橡条或封口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站稳或坐牢操作。 安装木顶棚或屋顶构件时,在作业区范围内应设有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和车辆通过。 木装修作业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注意用电安全。 机械木工作业: 禁止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平刨机,使用平刨时严禁移(拆)去防护装置。 刨料时,禁止在刨刃上方回复、手按节疤上推料, 换刀片时应拉闸或摘掉皮条。 24 使用压刨机时,送料和接料时均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材料走横或卡住时应停机、降低台面时应降低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 20 cm 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平台。 圆盘锯的锯片不得有迸口,螺丝应上紧,操作时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锯片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其它机械木工按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制材: 从车上卸圆木时应有专人指挥,圆木滚卸时,车上不准留人,车下禁止行人通过。 用马车运圆木时,下层装大的,上层装小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1m,每隔 30cm 用横杆捆牢,卸车时,车要站稳、挂闸。 带锯机的锯条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待声音正常后,无串音时,方可开锯,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跑车,跑车未停稳时禁止下木料,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加工制作现场要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拉筋线 2 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来往,人工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扛,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25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次卡牢,防 止回弹,切割时先用脚踩紧。 多人合作运钢筋,运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牢稳,防止倾倒或塌落。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所需各种钢筋机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守,钢筋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运料中车子向料斗投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有输送泵输送砼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接 好,灵敏,管道支架必须牢固。 不得在砼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盖板和地沟要严加防护,防止失足坠落。 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部位。 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山墙砌完后应及时安装檩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26 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在屋面坡底大于 25 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 没有外脚手架时,檐口应搭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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