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规导则审查技术要求内容摘要:
否给予了充分说明。 ① 道路交通(红线) 的核查 : 参考《武汉主城区红线整合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主要支路的红线位置、宽度; 城市轨道交通线的走向、控制宽度和影响范围; 支路网的指标控制应合理。 道路红线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的控制级别、规模、控制类型不应缺项。 ② 绿地布局(绿线) 的核查 : 参考《武汉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和相关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公园绿地的结构体系应与相关规划保持一致。 市、区(组团)级公园绿地应明确划定,居住区级公园绿地的用地规模和人均指标应满足相关规范。 重大交通和市政设施周边的防护绿带不应缺失,绿带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控制方式应合理。 ③ 市政设施(黄线) 的核查: 参考《武汉主城区黄线整合规划》,控规导则中应确定: 各类市政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高压走廊、堤防保护线等的控制宽度和控制方式 不应有市政设施漏项。 ④ 河湖水面(蓝线) 的核查 水体用地界限应与《主城区 湖泊三线一路规划》相一致。 不应缺项。 ⑤ 文物保护(紫线) 的核查 文物保护应与《全市紫线专项规划》相一致。 不应缺项。 ⑥ 公共设施 的核查 重点审查市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和文、教、体、卫、中小学、福利等公益性设施的配套,以及居住区级公共设施指标等。 市、区公共设施的等级、规模、数量应与上位规划相协调。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应与相关规范一致。 审查环节的工作内容 该环节 应 对规划方案的 科学性、合理性进行检查。 重点 进一步核对规划内容是否严格依照了控规导则技术规程的要求;用地规模、比例、人均指标、用地强度控制 等各类要素指标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 ( 1)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应与上位规划和区政府的发展设想相衔接,并反映当地的主导功能。 ( 2)城市规模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应与上位规划衔接。 用地平衡表数据应一致。 ( 3)规划布局 用地布局应体现该区域的功能定位;功能分区应明确;应有利于提高城市环境。控规导则审查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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