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别墅建筑设计标准内容摘要: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2 者。 5 Semibasement 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 1/3,且不超过 1/2 者。 三 、 基本规定 别墅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别墅 建筑 按建筑 形式 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别墅 : 具有 很强 私密性 ,建筑周围均有私属独立空间。 2)联排别墅 : 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单元住宅组成,一排二至四层联结在一起,每几个单元共用外墙,有统一的平面设计和独立的门户。 3)双拼别墅 : 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 4)叠拼别墅 : 由多层的别墅式复式住宅上下叠加在一起组合而 成。 5)空中别墅 : 建在公寓或高层建筑顶端具有别墅形态的大型复式住宅。 注:本条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 、 别墅 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 现行国际 有关标准。 别墅 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的规定。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 (年) 示例 1 50 普通别墅建筑与构筑物 2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的规定。 不同气候地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热工分区名称 气候主要指标 建筑基本要求 严寒地区 1 月平均气温≤ 10℃ 7 月平均气温≤ 25℃ 7 月平均相对湿度≥ 50℃ 建筑物必须满足冬季保温、防寒、防冻等要求; 严寒地区应防止冻土、积雪对建筑物的伤害; 建筑物应防冰雹、防风沙 寒冷地区 1 月平均气温 10℃~ 0℃ 7 月平均气温 18℃~ 28℃ 建筑物应满足冬季保温、防寒、防冻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放热; 部分地区应 防热 、防潮、防暴风雨,沿海地带应防盐雾侵蚀。 夏热冬冷地区 1 月平均气温 0℃~ 10℃ 7 月平均气温 25℃~ 30℃ 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 防热 、遮阳、通风降温要求,冬季要兼顾防寒; 建筑物应防雨、防潮、防洪、防雷电; 沿海地区应防台风 、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夏热冬暖地区 1 月平均气 温 > 10℃ 7 月平均气温 25℃~ 29℃ 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遮阳、通风、防雨要求; 建筑物应防暴雨、防潮、防洪、防雷电; 沿海地区应防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温和地区 1 月平均气 温 0℃~ 13℃ 7 月平均气温 18℃~ 25℃ 建筑物应满足防雨和通风要求; 建筑物应注意防寒、防雷电等。 严寒、寒冷地区(一) 1 月平均气 温 22℃~ 0℃ 7 月平均气温 < 18℃ 热工应符合严寒和寒冷地区相关要求; 建筑物应防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响,并特别注意防风沙 、防雷电; 严寒、寒冷地区(二) 1 月平均气 温 5℃~ 20℃ 7 月平均气 温 ≥ 18℃ 7 月平均相对湿度< 50% 热工应符合严寒和寒冷地区相关要求; 建筑物应防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危害; 建筑物应防积雪、防风沙的危害,夏季兼顾防热。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险的安全地段; 2)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3)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的卫生条件; 4)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 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 5)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应进行处理,并应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应引起公害; 6)建筑整体造型与色彩处理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7)建筑基地应做绿化、美化环境设计,完善室外环境设施。 建筑区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设置电梯的别墅建筑的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 残疾人、老年人专用的建筑物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别墅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实施范围和设计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 际 现行标准规定。 1)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且不应光滑; 20mm。 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长方形或扇形; 、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 ; 1: 20。 3)三面坡缘石坡 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12。 4)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的提示盲道; ; ,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 1新建、扩建的别墅区应就近设置停车场 (库 )或将停车库附建在别墅建筑内。 1新建、 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根据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建筑物内或在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 (库 )内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车位。 1机动车停车场 (库 )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其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Second part urban planning to villa construction definition 城市规划对别墅 建筑 的限定 一、 建筑基地 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 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 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3000 ㎡ 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5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 3000 ㎡ 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8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5m。 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2) 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 3) 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施。 相邻基地的关 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 当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 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 2) 本基地内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采光标准; 3) 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基地机动车出 入 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100m; 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 (包括引道、引桥 )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 10m; 3) 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50m; 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 100m; 5)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 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6)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 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 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2) 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 1/ 6; 3) 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 (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 )出口; 4) 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5)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6)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二、 建筑突出物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 ,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1)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2)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3)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 的深度不应大于 ; B. 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 1m,并不应大于 3m;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 2m;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 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4m 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 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三、 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 建筑设计应符合法定规划控制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的要求。 当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中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建筑开放空间,无条件地为公众使用时,该用地的既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可给予适当提高,且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有关规定。 第三部分 场地设计 一、 建筑布局 别墅 建筑应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和任务要求,按照建筑与环境关系的原则,对建筑布局、道路、竖向、绿化及工程管线 等进行综合性的场地设计。 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 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 3)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 相关 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并应执行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建筑间距规定; 4) 对有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5)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的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6) 建筑布局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雪和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 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气候产生; 7) 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以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 8) 建筑物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距离,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别墅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 三 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 国际 标准有关规定; 2)别墅建筑 半数以上的 空间 ,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 老年人、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 3h 的日照标 准。 二、 道 路 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2)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 70m; 3) 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化及建筑物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 4) 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有效显示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响人、车通行; 5) 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路。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5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 8m; 2) 人行道 路宽度不应小于 ; 3)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4)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道路与建筑物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内设有室外消火栓时,车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规定; 2) 基地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 国际 标准有关规定; 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 ; 2)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 直时,出 入 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 距离; 3)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 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三、 竖 向 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地面坡度大于 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 %,亦不应大于 8%,其坡长不应大于 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 11%,其坡长不应大于 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 5%,其坡长不应大于 600m;横坡应为 1%~ 2%; 3) 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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