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11号锅炉改扩建工程内容摘要:

源及 供水系统 厂区现有六眼深水井,总出水量520t/h,现有冬季最大用水量为436t/h,夏季最大用水量为 407t/h 利用原有深水井,本期工程扩建后全厂冬季最大用水量188m3/h,夏季最大用水量193m3/h。 本期工程不需增加水源容量即可满足工程需要 利用原有深水井,本期工程扩建后全厂冬季最大用水量188m3/h,夏季最大用水量 193m3/h。 本项目扩建后最大新水取水量为147t/h,电厂供水可达 520t/h,满足本项目需求 依托原有供水系统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号锅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 排水 采用分流制,现有工程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锅炉排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用于灰渣加湿,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 管网收集后,由市政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 雨水经雨水下水道汇集后排至市政排水管网 冷却塔 循环水排污水用于输料冲洗、 洒水降尘 、除渣。 发电机组冷却水排水 回 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 和 除尘器灰仓清理。 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用于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网收集后,由市政管网送至污水处理厂。 雨水经雨水下水道汇集后排至市政排水管网 冷却塔 循环水排污水用于输料冲洗、洒水降尘 、除渣。 发电机组冷却水排水 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和 除尘器灰仓清理。 化学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用于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经厂区排水管网收集后,由市政管网送至 污水处理厂。 雨水经雨水下水道汇集后排至市政排水管网 依托原有 排水系统 循环水供排水系统 机械冷却; 2 座4000t/h 玻璃钢冷却塔, 1 座 1800t/h玻璃钢冷却塔 ① 全厂设置工业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水设置集中泵房,布置在水处理间内。 循环冷却水系统均采用封闭式循环系统。 ② 总循环水量: 10331m3/h(夏季); 3716m3/h(冬季)。 ③ 本期工程采用 1 座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冷却塔Q=1200m2 ① 全厂设置工业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冷却水设置集中泵房,布置在水处理间内。 循环冷却水系统均采用 封闭式循环系统。 ② 总循环水量:10331m3/h(夏季);3716m3/h(冬季)。 ③ 本期工程采用 1座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冷却塔Q=1200m2 拆除原有 3座 玻璃钢冷却塔,新建 1 座双曲线自然通风冷却塔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 化学水处理系统采用以下方式: 曝气 → 生水加热→ 除铁 → 超滤过滤 → 反渗透预脱盐 → 混合离子交换 → 加氨。 化学水处理能力为70t/h 依托现有工程 扩建后化学水需求量为 40t/h,现有化学水处理能力为70t/h,满足全厂化学水补水量 依托原有化学水处理系统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号锅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 除灰渣 系统 采用气力除灰方 式, 设置150m3钢渣仓一座用于储存 灰渣,可存3d 左右灰渣,本项目产生的灰渣日产日清, 外售给建三江农垦窿达环保建筑材料厂,采用密闭自卸汽车直接运送至该企业综合利用。 灰渣量 51700t 扩建部分新增除灰渣系统一套, 除渣系统采用机械除渣方式,采用气力除灰方式。 本项目设置 1000m3 钢灰仓一座,用于存储本项目 130t/h 锅炉及原有375t/h锅炉的生物质灰,可存 15d左右灰。 设置 500m3 钢渣仓一座用于储存本项目 130t/h 锅炉的生物质渣,可存 25d 左右灰渣。 本项目产生的灰渣日产日清,灰 渣 外售给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胜利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 创业农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由收购企业采用密闭自卸汽车直接运出厂区。 灰渣量15000t 扩建后灰渣总量为 47000t/a,全部综合利用, 利用方式与 130t/h 锅炉一致, 扩建后共有钢渣仓 2 座,一座150m3 ,一座500m3, 可存 3d左右灰渣 ;灰仓 1 座容积为 1000m3, 可存15d 左右灰 保 留 原 有150m3 钢渣仓,新建一座 500m3 钢渣仓, 1 座1000m3 灰仓 点火系统 锅炉点火采用轻柴油点火系统,炉膛内布置一个叶片喷燃器,喷燃器中有一出力约为 800kg/h 的简单机械雾 化点火油枪。 点火系统利用原有点火油泵房,轻柴油经供油泵加压送入锅炉进行点火 依托 原有工程 贮运工程 燃料贮运 电厂原有 3 处储料棚 ( 1 处5000m 2 处均为1000m2)和 5 座稻壳仓( 1 座1000m 4 座均为10000m3),共计占地约 104m2,可贮生物质燃料约 104t,可供电厂 燃 用 约 10 天。 扩建后电厂共有 2 处 储料棚 (保留 1 处 5000m新建 1 处 1350m2)和 4 座稻壳仓(保留、均为 10000m3),共计占地约 7873m2,可贮生物质燃料约 4000t,可供电厂燃用约 6 天,满足厂区要求 拆除原有 2处 储料棚和原有 1 座稻壳仓,保留原有 1 处储料棚 ,新建一处 储料棚 ,依托原有 4 座稻壳仓 目前电厂已有专用稻壳运输车辆及车队,本期工程未增加稻壳的运量,现有运输车辆可保证扩建后的需求。 目前电厂稻壳储存采用大米加工企业和电厂两地联合储存的方式,电厂除在本厂区内设有稻壳仓外,还在62个稻壳供应米厂建有稻壳仓,每个供应单位分别设置直径 φ16m高 15m的稻壳仓,以保证电厂的燃料供应 依托原有 石灰石 贮运 石灰石年用量约为 2938t/a。 采用直接采购石灰石粉方案,在脱硫原料储存区建设 1 座石灰石粉储料仓,容积 400m3,可储石灰石粉 200t,供电厂 15 天使用 新建 20%氨水储运 本项目选用 20%氨水为脱硝还原剂, 20%氨水由龙煤集团煤化工鹤岗分公司供应,由氨水槽车运入厂区,储存于 60m3 氨水储罐 (新建) 中,能储存本项目 30 天左右的 20%氨水用量 新建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号锅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 轻柴油 储运 锅炉采用轻柴油点火,采用床下点火的方式。 厂区原有 1 座 10m3 储油罐,柴油用于点火助燃,轻柴油由当地石化企业供应。 依托 原有工程 土建工程 主要包括主厂房( 除氧输料间、锅炉间 ),辅助、附属建筑物(引风机室、燃料栈桥 、灰仓、渣仓、自然通风冷却塔、烟囱 、 石灰石粉储料仓 、 氨水储罐 等) 除氧输料间、锅炉间、 引风机室、燃料栈桥、灰仓、渣仓、自然通风冷却塔、烟囱 现已建设完成 ,脱硫、脱硝系统正在建设 环保 工程 烟气除尘 三台 75t/h 锅炉均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 ≥%;三台 35t/h锅炉二台设多管除尘器 +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 ≥94%;一台设多管除尘器 +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 ≥95% 采用布袋除尘器 除尘效率 ≥% / 拆除 三台35t/h 锅炉及相应除尘设备,保留 75t/h 锅炉 及 布袋除尘器,130t/h 锅炉设置布袋除尘器 烟气脱硫 / 炉内喷钙 +尾部加湿 脱硫工艺 (脱硫效率 ≥70%) 炉内喷钙 +尾部加湿 脱硫工艺 (脱硫效率 ≥70%,原有375t/h锅炉和本期 130t/h锅炉共同建设) 厂区新建脱硫系统 烟气脱硝 / SNCR 脱硝工艺 (脱硝效率 50%) SNCR 脱硝工艺 (脱硝效率 50%,原有375t/h锅炉和本期 130t/h锅炉共同建设) 厂区新建脱硝系统 烟囱情况 三台 75t/h 锅炉设置100m 烟囱 1 座;三台35t/h 锅炉设置 60m烟囱 2 座 设置 120m 烟囱 1 座 扩建后厂区设有 100m 烟囱 1 座, 120m 烟囱 1 座 拆除 60m烟囱 2 座,新建 120m烟囱 1 座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建三江管理局局直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依托原有 依托原有 噪声治理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加装隔音罩,对锅炉安全门排汽和一次风机入口加装消音器,采用封闭式控制室,门窗、顶棚和墙壁,采用隔声或吸声性能良好的材料; 合理进行厂区总体平面布置,尽可能将主厂房等声源集中置于厂区中央,利用建筑物屏蔽噪声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号锅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 固体废物处置 灰 渣 外售给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胜利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和 创业农场农业技术推广站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依托 工程 污水 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建三江管理局局直污水处理厂位于建三江管局市区东南大约 10 公里处, 日处理污水 2 万吨,总占地面积 公顷。 现已竣工试运行, 污水处理厂工艺为预处理 +A2/O 生化处理 +消毒工艺,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0)一级标准中的 B 级标准要求。 处理达标后经 排水干渠汇 入外七星河。 供热系统 现有工程热水网管网总长 68000m,其中主干线长 7300m,设有热力分配站 18 个 本工程利用现 有热网系统,无需增加管网长度 依托原有 电力出线 66KV 并网线接入系统,与农垦建三江分局局直变电所 66KV母线连接 利用一期 66KV 并网线接入系统,原接入系统通讯及二次设备满足扩建后功能需求。 本期配电系统拟增设 母线段,由原厂母线引接,双路电源供电,新增厂用工作变一台,容量为 1500kVA,变比 177。 /。 利用厂原有备用变,不再另设厂用备用变。 依托原有 备注 原有 3 台 35t/h 锅炉年运行 3000 小时 现有 3 台 75t/h 锅炉年运行 5000 小时 本期 130t/h 锅 炉年运行 4320 小时 本项目扩建后,厂区总供热量和总供电量不变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号锅炉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 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20 年 1 月 1 日);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20 年 9 月 1 日);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20 年 7 月 1 日);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 2020 年 6 月 1 日);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0 年 4 月 29 日);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2020 年 12 月 29日); (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 年 10 月 29 日);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20 年 1 月 1 日); (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令( 1998 年 11 月 29 日); ( 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 [2020]39 号文); ( 11)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20]28 号); ( 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20]98 号); ( 13)国 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0 年 10月 1 日); (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0 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第 21 号令); ( 15)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学部、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2020 年 4 月 21 日 ); (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20 年 10 月); ( 17)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23 号《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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