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书内容摘要:

政府提供的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每月定期将企业详细财务报表送达甲方审查,不得将专项资金 用于 与审批项目无关的投资,不得转移企业资产或变更资金用途,或者将项目转包他人。 ( 四)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办公场地, 并自觉执行使用作息时间。 不得将办公场地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与他人共享,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创业园外立面及内部发布广告。 (五)办公场地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 及时 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赔偿 费用。 在解除本协议时,乙方有义务保证办公设施的使用性能完好并交还甲方 , 如有无法保证使用性能或无法修复的办公设施,由 乙 方向 甲 方支付赔偿费 用。 (六) 承担 在使用甲方的设施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 乙方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计划应报送甲方备案,并根据运行情况,按时向甲方报送计划完成情况;企业联合、合并、变更、歇业、停业等(包含向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应报甲方备案。 (八)乙方在创业园研发的成果,不得在徐州市 市域 外 4 进行转化。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