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的进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补贴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其政策的基本点都着眼于如何减轻末端治理的压力,而将污染防治上溯到源头,拓展到全过程。 在美国的污染预防法颁布前后,荷兰和丹麦吸收了美国的经验,采用美国出版的手册和培训教材,邀请美国的清洁生产专家指导本国的清洁生产工作。 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吸取了美国污染预防的思想,同时结合本国实际,走出了一条与自己国家的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和政治运行手段相适应的道路。 (1) 荷兰 荷兰将污染防治计划纳入到排污许可证制度中,要求企业选择清洁生产技术,使用污染预防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污染物排放登记。 荷兰政府制订补助金计划,以奖励发展和环境技术的实施。 荷兰政府对节约能源项目也有补助金计划。 在税收方面,荷兰政府规定材料的使用,比如地下水、石油和矿物油,固体废弃物和污水的处理均要向国家和地方交税。 (2) 丹麦 丹麦注重清洁技术的实施,通过原料和物质在社会大生产中的循环利用,将社会生产对环境的总压力降到最低程度。 对待污染严重的企业,如果需要上新建和扩建项目时,必须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这一制度是具体法律效力的强制性制度。 它明确规定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必须按照清洁生产战略的要求,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供实施清洁生产的报告书和技术文本,以及有关保护环境的最佳适用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资料。 C. 澳大利亚清洁生产国家战略 澳大利亚采取的鼓励性措施包括财政资助 、 补贴 、 奖励等手段 , 如对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减免排污费 、 提供无息贷款 ,以刺激清洁生产的推行应用 ,并设立了 “ 清洁生产奖 ”。 目前,澳大利亚已有近十所大学开办了与清洁生产相关的课程进行清洁生产理论研究和人才培训,清洁生产已进入高等教育,从而使清洁生产概念和技能的持续发展有了可靠保障。 1992年,澳大利亚制定了国家清洁生产计划。 1993年,率先在汽车工业、玻璃工业、印刷工业和塑料工业等领域进行清洁生产试点和示范。 D. 加拿大的清洁生产活动 加拿大联邦环境部长政务会于 1991年建立全国污染防治办公室,与工业企业共同推进最大限度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的自愿创新行动。 此外,该办公室还负责一个旨在推进自愿减少或消除列名的有毒化学品的项目。 到 1996年已有 100余家公司同。清洁生产的进展(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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