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培训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致。 第十六条 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原则上由部门内勤兼任,无部门内勤 的由各科室负责人兼任,各部门培训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1. 每季度填写部门内导师学员统计,报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 2. 跟踪了解导师对学员的培训工作,帮助解决学员所遇到的困难; 3. 检查导师与学员《导师培训制培训计划及总结沟通记录表》的运行情况; 4. 每月 6 日前负责将《导师培训制培训计划及总结沟通记录表》上交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发放导师费的依据。 第十七条 沟通与记录:导师应经常与学员保持有效沟通,并指导学员完成培训计划中的各项内容。 每月学员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导师培训制培训计划及总结沟通记录表》,导师要对学员当月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予以鉴定,并填写《导师培训制培训计划及总结沟通记录表》,上交部门培训负责人进行检查并送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监督与评价: 1. 各部门经理对导师培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 ( 1)对本部门导师培训实施的总体执行效果负责; ( 2)对导师培训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导师培训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 3)对本部 门 导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对学员的培训效果及是否合格进行确认。 2. 人力资源部 对导师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评价: ( 1)负责对部门学员及导师名单进行汇总和刷新; ( 2)定期评选优秀导师,报 公司总经理批准 进行奖励。 优秀导师评选标准: A、按时制定《月培训计划》; B、按照计划实施对学员的培养与指导; C、积极主动帮助学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D、无任何差错投诉; E、学员对导师综合评分达到“优”; F、 部门经理对导师工作情况评价为“优”。 ( 3)各部门对导师的评价结果及各部门对导师培训制度推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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