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20xx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内容摘要:

的隐患。 四是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的检审工作,从源头上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20 年 3 月,我市对全市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的 117 户国有、集体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年检,通过年检,对其中的达不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粮食收购资格的个体工商户 2 户,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保证了我市《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严肃性,督促有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执行国家的粮食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从源 头上控制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五是积极开展建立监管对信息档案、监督检查工作日制度建设工作。 要求各地按照省的规定,积极建立监管对信息档案、监督检查工作日制度建设工作,据 4 季度报表统计,我市目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粮油经营企业和工商个体户共计 502 户,其中有 455 户已经建立了监督检查信息档案,占 91%,各地还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工作日制度。 六是积极开展创建全省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活动。 创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活动,是促进各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水平提高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检验 各地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进各地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活动。 按照《 XX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文件的通知》(普粮法规 95 号), 2020 年要求各县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认真开展好全省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并规定各县区自测自评表对市局不得缺报。 对自评分在 90 分以上的县区,由市局组织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初审,经过市考核组实地考核, 2020 年我市澜沧县( 2020 年已获得省级示范县)已经达到省级 2020 年示范单位的条件,有关材料已经上报省局监督检查处,以达到树立典型、推广面上的目的,从而促进整个市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七是认真做好质量监管工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标准》、《新的粮食质量标准》同时以《粮食流通条例》为指导,《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为准则,加强粮油质量监督、监测,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对所承担的 XX 市、版纳州的政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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