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资料整理与归档内容摘要:

钻孔桩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③ 钻孔桩混凝土灌注记录。 ④ 沉入桩记录。 ⑤ 各种桩基记录都应附有标明部位的平面图。 结构吊装施工记录 ① 预制钢筋混凝土大型构件、钢结构等吊装记录。 内容包括:构件类别、型号、位置、连接方法、实际安装偏差等。 13 ② 厂、站工程大型设备吊装施工记录包括: A、设备安装设计文件。 B、设备出厂合格证明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位置、连接方法、允许安装偏差和实际偏差等。 现场预应力记录 ① 预应力张拉设计数据表。 ② 预应力张拉原始记录表。 ③ 张拉千斤顶、油泵、油表、校验记录绘制的P ─T曲线。 ④ 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 沉井下沉观测记录 下沉沉井时每一工作班结束后均应有包括下列内容的记录: 刃脚标高、 土壤情况、停歇时间及原因、倾斜或移位数值及纠正措施、下沉情况、地下水位标高、沉井内水位标高、加载重量及重心位置等。 混凝土浇注记录 凡现场浇筑C20强度等级以上的混凝土均应填写浇筑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天气、浇筑部位、浇筑顺序、混凝土强度 等级、混凝土配合比及试验编号、外掺剂名称、掺用数量、混凝土搅拌方式、坍落度、振捣方法、浇筑当中出现的问题、处理方法以及混凝浇筑负责人等。 箱涵顶进记录 顶进每班均应填写顶进记录, 内容包括:顶进长度、顶力数值、位置偏差 (高程、中线)及校正情况、土质、水位情况以及出现的 14 问题处理方法等。 厂、站设备安装记录 排水、厂、站设备安装按设计要求对每台设备的安装和试用情况以及单项试验及综合、系统试验情况做好记录。 沉降观察记录 设计有要求的要做沉降观察记录。 冬期施工测温记录 对水泥混土、砌体工程、钢管焊接等的冬期施工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测温记录。 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① 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立即填写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将质量事故的情况及估计损失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② 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 “质量事故记录 ”,将事故的性质、实际损失情况、处理方法、是否造成永久性缺陷等内容填写清楚备查。 (六)、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测量复核指施工前对测量放线、标高等测量标志的复测,以防止发生测量返工事故。 1、构筑物(桥梁、 道路、排水管道、水池、井位等)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应有由施工现场专项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测量复核原始记录。 2、基础尺寸线包括基础面轴线、断面尺寸、标高(槽底标高、垫层标高)应有测量复核原始记录。 15 3、主要结构的模板,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预留位置、模板牢固性和模板清理等应做预检记录。 4、桥梁下部结构的轴线及高程,上部结构安装前对支座位置、高程、规格等均应做预检记录。 5、测量复核及预检应在项目实施前,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测量人员,质检人员参加,必要时请设计人员参加。 (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检项目是指被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质检人员,并请建设单位(设施管理单位)代表参加,必要时请设计人员参加,检查意见应具体,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员做出结论。 隐蔽项目包括: 地基与基础,包括土质情况、槽基几何尺寸、标高、 地基处理、 基底密实度。 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内容: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 桥梁等结构物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等的情况。 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 钢结构焊接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205─83)第 11 规定,管道焊接按照《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5 一 82)第四章。 16 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层平整度、坡度、桥头搭板位置、尺寸。 桥面伸缩缝埋件规格、数量及埋置情况。 钢管管道内外绝缘防腐。 120mm以上钢管管道椭圆 度。 雨、污水管道:混凝土管座、管带及附构筑物隐蔽部位。 水工构筑物及沥青防水工程,包括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法、工作缝、变形缝等。 (八)、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各工序施工完毕后应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及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检查项目、实测项目填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 部位工程完成后及时汇总各工序质量评定表,填写部位质量评定表,计算部位合格率,签字手续完备。 单位工程完成后及时汇总各部位质量评定表 ,由施工主要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做为竣工验收和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 (九)、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使用功能试验是对市政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进行的实际使用功能检查。 使用功能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并须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施管理单位参加,试验合格后做试验记录,由各方签字,手续完备。 使用功能试验项目一般包括: 17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合格标准按《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规定的漏水量标准。 水池满水试验:合格标准和试验方法按现行国标《给排水构筑物施 工及验收规范》( GBJ141─90)。 消化池气密性试验:合格标准和试验方法按现行国标《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41 一 90)。 其他施工项目如设计有要求按设计规定及有关规程做使用功能试验。 (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设计施工图补充和修改的记载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要求明确具体,必要时应附图。 有关设计变更的洽商,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三方代表签证,有关经济洽商可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证。 洽商应 原件存档,相同工程如合用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件存档,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办理洽商手续。 洽商记录按签定日期的先后顺序编号。 (十一)、竣工图 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 绘制竣工图遵照以下原则: ① 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18 ② 无大变更的,将修改内容如实的绘改在蓝图上。 ③ 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他重大改变,或不宜 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表示清楚的, 应重新绘制竣工底图, 并将原设计图附上。 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褪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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