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奖惩办法内容摘要:

00 元。 质量控制 ( 1)因原材料、构配件、实体结构等检测不规范,频率不符合要求,见证试验记录不齐全、不及时等造成质量隐患的,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10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2)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水泥、黄砂、拌合用水和配合比应符合质量规范要求,若发现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配合比拌合砂浆的,施工单位罚款 500020200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元。 ( 3)灰土配比要符合要求,监理人员未到料场检查拌合过程或现场拌合的灰土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罚款 5001000 元。 ( 4)地基、路基处理,管线、墙(桥)背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检测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必须进行返工处 理,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5)排水工程管线开槽尺寸,管线安装,接口处理,检查井砌筑,砂浆抹面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检查如不符合质量要求,由施工单位 进行返工处理 ,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6)河道工程中挡墙砌筑,墙背回填,泄水孔设置,勾缝质量,伸缩缝处理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 6 求的,施工单位 进行返工处理 ,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7) 桥梁工程中钢筋、模板及混凝土的浇筑等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经检查若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并对 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8)道路工程中结构层平整度,各类混合料配合比执行情况,接缝处理,沥青面层与检查井顺接,立沿石直顺度,曲线部分圆顺度,花砖铺设平整度,纵横缝直顺度,树池、检查井、边角等细部处理情况等不符合质量 规范 要求 的 ,施工单位 进行返工处理。 并对施工单位罚款 10005000 元,监理单位 罚款 5001000 元。 ( 9)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监理单 位应按照规范进行旁站监理,施工过程中监理未履行旁站职责的,每次对监理单位罚款 1000 元。 进度控制 ( 1)现场人员、材料、施工机械配备情况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经指挥部调度未见起色的, 对施工单位罚款 202010000元;监理单位未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罚款 10003000 元。 ( 2) 施工过程中 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 应定期 对比,发现偏差应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对不能按 指挥部确定的 节点工期计划完成的,施工单位罚款 202010000元;监理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罚款 10003000元。 ( 3)对因工期滞后受到指挥部 处罚后仍引不起施工单位领导重视,造成工期严重滞后的,施工单位罚款 3000050000 元;监理单位为进到督促责任的,罚款 30005000 元。 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 7 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工程量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 投资控制 ( 1) 各单位应 严格按照工程表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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