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制度内容摘要:

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不准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禁止私人从事营利活动 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不准个人在国外注册公司。 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用公款报销或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不准公费出国旅游或变相出国旅游。 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 严肃用人的组织纪律 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在调离后干预原 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事实。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为亲友与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益 不得要求或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和优惠条件。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不准在国内公务中接受超过标准的接待。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违反规定建私房或参加集资建房。 不得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禁止从事乱用职权的其他活动 不准让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 不准参加由管理对象支付费用的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 不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超越职权乱扣物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随意吊销营业执照。 不准办人情证、照、案,收人情费。 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包庇、纵容经济违法活动。 不准干扰、阻碍涉及配偶、子女和其他 亲友违法经营案件的调查处理。 严格遵守其他党和国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策、规定。 二、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制度 党纪政纪学习。 每年有计划地组织股级以上干部重点学习和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学习等其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政策规定。 不断使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行为规范,筑牢思想防线。 学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习教育形式主要采取集中教育的形式进行。 同时结合民主生活会、党风行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党性宗旨教育活动、警示教育等内容开展,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建立廉政档案 建立廉政档案的目的。 督促和约束干部自励自省,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廉政教育,强化廉政监督,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依据;为组织考察、考核、提拔、任免干部提供依据,出具廉政鉴定材料;为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表彰奖励提供依据等。 建立廉政档案的主要分工。 各市县工商局、各分局负责建立股级干部档案,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局负责建立。 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干 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情况;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情况;干部出国访问情况;干部离任审计及公物移交情况;模范执行,受奖励或表彰情况;违反党纪、政纪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处分或组织处理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对人民来信、来访举报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干部提拔、任用前廉政谈话情况;干部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参加党纪、政纪及廉政学习教育和考试情况;廉洁自律民主评议情况;其他需要装入廉政档案的情况。 廉政档案的材料收集及使用管理。 廉政档案由基层 纪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填写、收集和管理;实行专室、专人、专柜管理,政工人事、办公室、财务等单位予以配合。 在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填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申报。 须由干部本人填写、签字盖章的材料必须按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或不如实填报、申报有关事项的,纪检监察室应责令其改正。 纪检监察室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廉政材料,每年底向市局报送。 廉政档案要严格保密制度,不经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 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 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结合工作总结,对自身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情况 进行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吸取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作述廉报告。 班子成员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述廉,其他人员在科、所会上述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在述廉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室组织干部职工,对股级以上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分为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档次。 群众满意率达到 80%以上的为廉洁, 40%以下的为不廉洁,其间为基本廉洁。 评议结果上报局党组。 股级以上干部述廉报告装入廉政档案。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定居的情况;因私出国和在国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工商业的情况;配偶、子女受聘于三资企业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住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或子女自费装修住宅的情况。 股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告,由基层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基层党组负责人审查。 凡属个人应报告的事项,要一事一报,并在事后一个月内以 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提前请示批准或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应于事前至少 10 天向受理报告机关请示,超过 10日未予答复的即视为同意。 收受礼品登记制度 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国内公务活动中,对未能拒收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报送纪检监察室存档。 对于价值不足 100 元的纪念品,当事人可留用;价值超过 100 元的礼品,如单位办公需要可留作公用;单位不需要的,按市场价格折半处理,变卖收入一律上缴财务。 对 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不上交的,由纪检监察室责令其登记、上交。 基层纪检监察室对受理登记情况以及礼品处理情况,建立登记簿,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个人、家庭收入申报制度 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必须按规定如实向纪检监察部门申报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个人、家庭收入。 申报收入的主要内容包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个人房产出租所得收入。 申报人应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xxxx 年收入情况。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 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领导干部个人和家庭收入如有较大变化,可随时申报。 基层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申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 基层纪检监察室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应进行汇总,并分别报送市局和存入本局廉政档案。 专项检查制度 基层纪检监察室每半年对股级以上党员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书面报市局。 廉政谈话制度 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和局党组下属的党组织 ,有下列问题之一的,进行廉政谈话。 群众来信来访,经调查核实,尚未构成违纪但需改进或纠正的问题。 廉洁自律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率 40%以下和所反映的具体问题。 民主生活会反映出的整体或主要领导人存在的问题。 各项专项检查中反映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 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的问题。 廉政谈话由纪检组长负责,采取集体谈或个别谈的形式进行,纪检监察室人员参加并作好记录。 第五章宣传教育工作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和经常性的工作,对于严肃党纪、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起着治本的重要作用。 一、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 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是以党的 xx 大精神为指针,以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发展形势,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相应的宣传教育内容,适时搞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并确保教育的效果。 党风廉政建设基本理论教育。 纪检监察室要定期组织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把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贯穿到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全过程中去,夯实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基础,认清反腐纠风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的各项工作中去。 党纪政纪条规教育。 纪检监察室要把党纪政纪宣传教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育列为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要以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必须严格遵守的纪律为依据,紧密联系在党纪政纪中所反映出的问题,不断深入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严于利已的法制教育以及社 会公德和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 正、反典型的教育。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在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中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和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坚决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纪检监察队伍中廉政、勤政,严格执法、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通过宣传,弘扬正气,增强党员干部对反腐败的信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开展正面教育的同时,要有选择地公开通报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本系统、本部门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例,认真分 析、解剖导致这些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进行警示教育,帮助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教育。 纪检监察部门要注重加强党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精神,与时俱进,理清工作思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正确方向。 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经验的教育。 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向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通报纪检监察工作的计划安排和重点,宣传纪检监察解决群众关 心工商系统的“热点”问DOC 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题,介绍纪检监察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使内外了解工商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监督。 二、宣传教育的时间安排和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开展“五个一”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法,增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的效果,圆满完成各项教育任务。 主要采取以下宣传教育方式: 搞好自学。 纪检监察部门针对实际情况指定相应的学习内容,每周安排不少于 4 小时的自学时间。 干部职工人人建立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 会每年不少于 4 篇。 抓好集中学习。 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组织本单位人员集中学习教育一次,每次不少于 2 个小时。 每堂课后,安排一定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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