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专隧道沉降观测方案内容摘要:

责任人,各级技术部门是本单位的 4 沉降工作主责部门。 1. **公司经理部工程部是本 隧道 沉降观测工作的主责部门,负责全 管 段的沉降观测管理工作。 负责收集和审核各工区的沉降观测资料,管理、督促各工区的沉降观测工作。 2. 各工区技术室负责管段内沉降观测桩的埋设、测量,以及数据整理与分析,并定期对所使用的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核测量。 须按时将观测成果上报公司经理部工程部。 第 五 章 测量工作要求 5. 1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本隧道沉降变形测量按三等规定执行。 表 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沉降变形 测量等级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沉降变形点的高程误差( mm) 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差中误差( mm) 沉降变形点点位中误差( mm) 三等 177。 177。 177。 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 本隧道独立建网,垂直位移监测网用分级布网等精度观测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 表 街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 mm) 第站高差中误差( 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 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三等 4√ F 6√ R DS05 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注: F— 附合线路或环线长度, km R— 检测已测测段长度, km 5 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点和观测站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1 基准点。 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基岩点、深埋水准点、 CPI、 CPII 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 2 工作基点。 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的传递点。 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 200m 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街位移监测需要。 3 沉降变形点。 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 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4 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 3 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基准点 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但由于自然条件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 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基进行定期检测。 本隧道沉定期复测按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校核。 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 ,并保留检验记录。 每 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 1 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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