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卫生制度内容摘要:

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 2. 清洗餐具、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 煮沸、蒸 汽消毒应保持温度 100℃,作用 10 分钟。 煮沸消毒时餐具、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 4. 采用自动洗碗机消毒的,水温控制在 85℃,冲洗消毒时间在 40秒以上。 5.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密封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有明显标记。 6. 保洁柜内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用品。 学校食堂食品烹饪加工制度 1. 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 2. 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 75℃。 3. 烹饪后熟制品必须存盛放于专用容器内。 4. 盛入熟制品后的食品容器应临时放置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者 货架上。 学校食堂卫生自身管理制度 1. 学校食堂要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分设食堂要分别申空卫生许可证),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2. 学校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工作。 4. 学校应加强内部自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定岗位制。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