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资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各部门对已到位的固定资产,应尽快投入安装、调试、检测,认真填写 “固定资产技术检验单 ”,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领用手续。 在索赔期内 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实验中心,超过索赔期不报者,由使用部门负责。 集团物资管理与采购部每月对新购固定资产汇总一次,从计算机调出并打印成符合教育部规定的 “一台一账 ”, “一卡一物 ”的计算机统计表,提供给实验中心备查。 实验中心与使用部门建立两级台账,落实管理责任人,配上设备铭牌,操作、安全规程上墙,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档案。 五、固定资产盘点 每年底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检查固定资产使用、保养、维护情况,确保账物卡相 符,状态良好;盘点后各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报实验中心备查。 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会同实验中心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院长批准并报董事会领导后处理,并依次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六、固定资产的调拨 使用部门内部固定资产调拨,由使用部门报实验中心备案,相应调整各级分类或分部门台账。 使用部门之间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部门填写《资产内部调动审批表》,调入部门对固定资产验收,双方在调拨单上签字,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物资管理与采购部备案后报院领导审批,并相应调整各级分类或分部门台账。 七、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报修维修 (一)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使用部门负责落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防范、规范操作和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设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档案,记录设备维护情况。 实验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并考核使用部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对于精密仪器、设备,使用部门不能维护保养的,由使用部门报实验中心,组织发外进行维护保养。 (二)设施、设备的报修维修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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