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内容摘要:

数学 数学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域 科目 模块名称 授课 教师 总学 时数 学分 必 /选修 5 科学 地理 物理 科学 化学 生物 技术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 术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健康 选修课程Ⅱ 学分: 其中: 必修 学分 选修 学分 说明:可根据实际学习模块数量增加附页。 6 附件 4 天津市普通高中 综合实践活动 记录 表 (表三) 项目 内容 评价内容与结果 研究性学习 评价标准 学习态度:能正确认识研究性学习的课程意义,能主动参与课题研究,能自主确定研究课题 参与程度:在课题研究中承担的任务量;在课题研究中个人的作用与承担的责任。 研究能力: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手段、方法科学可行;研究结果的表现形式科学合理、便于展示交流;研究取得了有一定价值的创新成果。 学习 成果:掌握了与研究问题相关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经历了问题研究的全过程,获得了一定研究经验;形成了与研究问题相关的正确的价值观。 学习记录 课题名称 辅导教师 学习时数(天数) 学分 体验与收获(自评): 辅导教师评价: 项目 内容 评价内容与结果 社会实践 评价标准 实践态度:能正确认识社会实践的意义。 实践过程:能全程参与,积极投入。 实践能力:具备相关的实践经验与技能;具有一定的与人交往与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 学习记录 实践内容 实践地点 天数 学分 辅导教师或同伴或家长评语 : 体验与收获(自评): 成绩 等级 7 项目 内容 评价内容与结果 社区服务 评价标准 服务态度:能正确认识社区服务的意义。 服务过程:自主参与,对服务保持持续的兴趣。 服务能力:掌握基本的服务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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