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内容摘要:

产单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资借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2.建设单位将购建完成的资产,交付生产单位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建支出”科目,同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科目。 收到生产单位归还的基建投资借款通知,借记“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建设单位用基建 收入和投资包干节余偿还基建投资借款时,借记“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应交基建收入”、“应交基建包干节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通知生产单位转账。 第 201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自用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 建设单位按基建计划用基建投资购建完成交付生产使用单位的已完工程(如宿舍、办公楼、汽车等),在未移交以前,因筹建工作需要,经批准暂时使用的,不作为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2.建设单位用基建投资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应通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核算。 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建设单位用留成收入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主管部门或生产企业无偿调拨给建设单位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调出单位账面原值),贷记“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净值)和“累计折旧”科目(调出单位已提折旧)。 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重置完全价值),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估计折旧)和“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净值);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转账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待摊投资 —— 固定资产损失”科目。 3.建设单位对于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已提折旧)和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净值),贷记本科目(账面原值)。 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转账时,借记“待摊投资 —— 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4. 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第 202号科目 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自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根据核定的月折旧率和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按月计算。 月份内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列作待摊投资。 3.按月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待摊投资 —— 建设单位管理费”科目,贷 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第 203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因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2.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 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待摊投资 —— 固定资产损失”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待摊投资 —— 固定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第 211号科目 器材采购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购入各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器材及其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器材的采购成本一般由以下各项组成: (1)买价,包括原价和代销部门手续费(进 口成套设备为进口加成费用); (2)运到工地仓库前(施工现场存放器材的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装卸等费用(进口成套设备还应包括保险费、手续费、关税、增值税等支出); (3)采购保管费。 以上第 1 项支出应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 2 项支出,能分清对象的,直接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分不清对象的,按器材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第 3 项支出,通过“采购保管费”科目分摊计入各种器材的采购成本。 3.本科目的账务处理: (1)根据发票账单支付器材价款和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拨款 —— 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等科目。 (2)器材到达并已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时,在月份内可暂不记账,待发票账单到达时,再按发票账单金额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 —— 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等科目,月份终了,对于已经验收入库而发票账单尚未收到的器材,应按合同价格或预算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下月发票账单 到达,支付价款时,按正常程序记账,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基建拨款 —— 本年进口设备转账拨款”科目。 (3)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预付的大型设备款,借记“应付器材款”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科目。 设备到达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 (4)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取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根据有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器材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需要报请批准转销或尚待查明处理的途中损耗,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采购器材非常损失,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月份终了,分配应记入器材采购成本的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采购保管费”科目。 (6)月份终了,将验收入库的器材登记入账。 验收入库的设备,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设备”、“设备投资”(不需要安装设备和工器具)科目,贷记本科目。 验收入库的材料,按计划成本,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小于计 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7)经过上述账务处理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即为货款已经支付但器材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器材。 4.本科目应设置“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设备和材料的类别名称、型号设置采购明细账进行核算。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可以不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收到材料时,根据发票账单、付款凭证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器材款”等科目。 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平均”或“先进先出”等方法进行核算。 第 212号科目 采购保管费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材料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及交通费,以及检验试验费、材料盘亏及毁损(盘盈冲减)等。 2.发生各项采购保管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基建投资借款”、“应付工资”等科目。 上述各项费用,能分清由购入设备或材料负担的,应直接记入本科目所属“设备” 或“材料”明细科目,分不清的,月终按照当月购入设备和材料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设备和材料的包装用品,应及时收回,作价入账,借记“库存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 3.各项采购保管费,应于月份终了时,进行分配计入设备和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购保管费应全部分配转入“器材采购”科目。 设备和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其采购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分配转入“器材采购”科目: (1)某项设备(或材料)应分配的采购保管费 =本月购入该项设备(或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预定分配率 (2)预定分配率 =全年计划采购保管费247。 全年计划采购设备(或材料)的买价和运杂费 100% 预定分配率也可以采用概(预)算中所确定的采购保管费率。 4.本科目应设置“设备”和“材料”两个明细科目(有进口成套设备的建设单位,还应设置“进口设备”明细科目)并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的月末余额,为设备和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材料,按预定分配率分配的采购保管费与实际发生的采购保管费的差额。 此项差额应于年度终了或竣工时进行调整,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数小于预 定分配数的差额用红字)。 第 213号科目 库存设备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有些设备在验收入库时尚未确定是否需要安装,可以先在本科目核算。 2.购入、转账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或“基建拨款 —— 本年器材转账拨款”科目。 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设备,应于月份终了时,按合同价格或估计价格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作相同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需要安装设备,按加工后的实际 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 盘盈的设备,按估计价格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3.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借记“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交付外单位委托加工的设备,借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对已出库而不符合“正式开始安装”三个条件的设备,应办理假退库手续,用红字冲销原记录,下年度开始时,再重新入账。 4.转账拨出的设备,借记“基建拨款 —— 本年器材转账拨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5.经批准对外销售不需要的设备,借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设备销 售价款),贷记本科目(设备实际成本),同时将销售设备的实际成本与售价的差额记入“待摊投资 —— 器材处理亏损”科目的借方或贷方。 6.盘亏和毁损的设备,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7.本科目应按设备的存放地点和设备的类别、名称、型号、规格等设置有数量有金额的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 214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为进行基本建设所储备的各种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材料的计划成本可以根据地区材料预算价格确定。 如果某些材料没有预算价格,可以参照近似的同类材料预算价格或以第一次购进的材料实 际成本确定。 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器材采购”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会计分录。 转账拨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拨款 —— 本年器材转账拨款”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已经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尚未到达,没有付款的材料,月终按计划成 本暂估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器材款”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分录予以冲回。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材料,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器材”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清查盘盈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3.领用的材料,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采购保管费”、“委托加工器材”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材料拨给施工企业抵作预付备料款,按照结算价格,借记“预付备料款”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 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在建设期间,根据有关合同或由于物资供应方式等原因,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一部分工程用材料的,拨付给施工企业的材料可直接作抵减应付工程款处理,按结算价格,借记“应付工程款”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结算价格与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按计划成本核算的 建设单位,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用红字登记。 转账拨出的材料,借记“基建拨款 —— 本年器材转账拨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按计划成本核算的建设单位,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销售积压和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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