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入股协议书内容摘要:
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 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 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10% 3。 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20 11 年 4 月 30 日 合作入股协议书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康长会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5806350809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372501197802043311 公司营业执照: 371500228042404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 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51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九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万零肆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 1000 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 254 平方米。 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一旦入 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 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10% 3。 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20 11 年 3 月 31 日 合作入股协议书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刘春成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3969500095 法定代表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372501119700221382 公司营业执照: 371500228042404 为了 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 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29 日至 2051 年 3 月 29 日止 第十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 本的 93 % 乙方出资:贰拾陆万叁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 1000 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 127 平方米。 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 666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33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10% 3。 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20 11 年 3 月 29 日 合作入股协议书 甲方: 山东福沃德日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王保军 经营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凤凰工业园区东段 电话号码: 1338635018 法定代表 人:曹景梅 身份证编码: 372501196809031124 公司营业执照: 371500228042404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定本协定。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佰亿钢管城。 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及入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一条 合伙入股期限 合伙入股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51 年 3 月 31 日止 第十一条 出资方式 资产总额:叁亿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元 甲方出资:叁亿壹仟零肆拾叁万伍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93 % 乙方出资:伍拾贰万柒仟元 占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 双方责任 股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责任: 甲方在聊城市南外环路与光岳路东 1000 米路南投资建筑聊城百亿钢管产业物流交易中心,为乙方提供水电暖齐全的独套办公场所一处,共计 254 平方米。 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和 货架,仅收取装饰费并协助各种经营关系,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干预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乙方责任 : 乙方转让股份需经甲方同意。 乙方转让出资股份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禁止参股单位自营或伙同他人经营与钢管、钢材无关的业务。 禁止参股人从事投资公司利益的活动。 一旦入股不得退股,除非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十年后可退股金的 133200股 超过十年至十五年,可退股 66000股 , 超过十五年不予退股, 仅允许转让。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财务 报表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按盈余比例分配。 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10% 3。 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可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合作入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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