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海淀区总工会内容摘要:

盖范围 在目前已经建立的市、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工会服务站的基础上,至 2020 年底,企业和职工集中的街道乡镇、工业(科技)园区基本建立工会服务站;具有 20 个法人单位或职工人数 300 人以上的商务楼宇建立工会服务站;其他商务楼宇通过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实现组织和工作的覆盖;企业和职工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可以建立工会服务站或在社区服务站中设立工会服务岗,实现工会工作向社区、村的延伸;完善市总各产业工会(部门)、局总公司工会、基层单位工会服务(帮扶)体系。 (二)加快推进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建立完善 12351 职工服务信息平台。 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会服务站和市总各产业工会(部门)、局总公司工会要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专用电话,指定专人从事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工作。 开展服务体系工作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市总为区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和工会服务站配备专用计算机,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顺畅、高效运行。 (三)建立完善工会法律服务体系 2020 年完成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中心、区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会服务站劳动争议调解室、局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设立,以及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劳 4 动争议调解工作。 (四)建立完善会员数据库 2020 年底完成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起覆盖所有会员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困难职工数据库,分批发放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实施对工会会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北京市职工送温暖基金会更名为北京市温暖基金会,进行社会化运作,对困难职工实施分类帮扶救助。 (五)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元化服务 依托 12351 职工服务信息平台,寻求合作伙伴,建立准入机制和社会评价体系,为职工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生活等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依托三级服务体系,为家政服务员、护工、农民工、待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子女等提供就业服务。 加强职工志愿者队伍、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建设,开展志愿互助活动,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四、职责分工 (一)地方三级服务体系职责 1.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发挥其在整个服务体系中的统领中枢作用,把握需求、搭建平台、统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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