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内容摘要:

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做到“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 属 人为因素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或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赔偿。 公共部分的办公设备、办公设施,人人有权利使用,有责任保管,有义务爱护。 属 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三、办公用品的领用 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 单价在 10 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要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领用”的原则, 实行部门月度领用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计划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 综合部经理 审批后,保管员按审批的数量给予领用 ;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的领用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单》,报经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领用。 办公设备、设施的领用 : 领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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