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协议内容摘要:

护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完全率为 95%以上 三、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 日、月、年检相结合维修及时率达 98%; 2. 完好率达到 90%。 四、 环境卫生 1. 公共走道无杂物,门窗扶手无明显污迹; 2. 墙面无明显灰尘 和 虫网。 五、 绿化 1. 定期修剪维护,保持绿化生长良好; 2. 及时进行 枯死 花草的清理。 六、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交通标识明显完好; 2. 车辆按要求整齐停放。 七、 公共秩序 1. 维护公共秩序,对扰乱公共秩序安全的行为坚决制止; 2. 对小区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班,定时巡逻。 八、 消防 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2. 消防通道畅通。 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 小修: 1) 接到 报 修,正常情况下 15 分钟内到现场,中小修不过一天,大修正常情 况下不超过 3 天,特殊情况除外; 2) 定期回访、复查。 2. 急修: 1) 接到 报 修,立即组织人员突击抢修; 2) 正常情况下 12 小时内完成。 3. 本条约定的小修或急修,如涉及相邻业主的利益,维修时相邻业主应协商一致。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及智能化的费用) 及其相应的水电运行费用 一、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每六个月缴纳一次;收费日期分别为每年: 第一次:六月底以前(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第二次:十二月底以前( 7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 二、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住宅(含地下室)依建筑面积,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________元 /平方 /月 商业用房(含地下室)依建筑面积,物业服务费标准为: ________元 /平方 /月 三、 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物业管理费标准全额缴纳。 四、 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或承担人负责缴纳。 五、 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约定的相 关费用后,方可在物业公司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六、 公共照明、消防、可视对讲、电子监控、电梯、中央空调、暖气等专项 设施产生的水 电费用,通过专项专表进行核算,其费用由专属区域内用户按 户分摊交纳。 七、 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以外的服务及保修期过后的维修服务按照物价局核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