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收集制度内容摘要:

(二)具体监测的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数量、采样来源、检验项目; (三)样品的采样、封装、运输及保存条件; (四)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 (五)结果汇总及报送机构; (六 )监测完成时间及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部门应根据要求,完成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办公室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三章 风险评估原则和实施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部门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 、客观和公正。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组织组成评估委员会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订或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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