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 4分。 矛盾处理情况考核。 踏界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纠纷实行工作片、村(居)包干制。 各村(居)负责 调解、处理所辖村民小组踏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争议、矛盾纠纷。 各工作片负责处理所辖村(居)踏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争议、矛盾纠纷。 凡因出现争议、矛盾纠纷需要镇党委政府出面协调处理的,每出现 1起扣所在村(居)绩效考核分 1分,扣所属工作片绩效考核分 分。 凡因踏界出现争议、矛盾纠纷到县信访局、市、省相关部门上访的,每出现一起分别扣所在村(居)绩效考核分 1 分、 2 分、 3 分,分别扣所属工作片绩效考核分 分、 1 分、 2分。 奖励处罚。 镇党委政府对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村(居)和在此过程汇总涌 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的村(居)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进行约谈,取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并停止该村(居)的建设用地报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三)经费保障 28 村(居)经费。 工作经费实行包干制。 每个村民小组踏界工作经费 200元,其中 150元为该组 2名踏界员经费,另50元为村干部工作经费。 工作片经费。 对截止 6月 30日外业工作完成率达 100%的工作片,镇补助工作经费 3000 元,外业工作完成率位于80%—99%的且在 7月 15 日前完成全 部外业工作的工作片,镇党委政府补助工作经费 2020 元。 7 月 15日后因村(居)、片工作不到位还不能完成外业工作的,不补助工作经费。 3永阳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 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 29 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吃上 “定心丸 ”。 二、工作目标 从 2020年 1月起,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具体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是2020年 1月底由高塘村先行先试,并在全镇全面启动, 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第二步是 2020年全镇完成相关扫尾并接受省市区验收。 三、基本原则 范的原则。 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原有二轮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倒重来,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二轮承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 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 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 30 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 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有纠纷的要做到调处后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 权到地到户。 个别地方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变化大、界址无法明确的地方,应按照农户承包关系合理确定承包地面积和位置。 对二轮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实现 “四统一 ”和 “五到户 ”,即: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落实到户。 确权登记后,原有承包地面积 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不改变。 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地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在登记原有承包面积的同时,按照现有地块权属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耕地面积。 对已颁发林权证 31 的,本次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要坚持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结果要得到 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搞强行推动。 各村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阶段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四、工作内容。 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农经发〔 2020〕12 号 )精神,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对土地承包情况进 行全面摸底调查。 以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利用图解、实测等方法形成示意图供农户指认。 对经初审的示意图进行公示,结合农民意见,村组及 32 时核实完善。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地块示意图。 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组织村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同时,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书上。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换发农业部监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原有证书应收回,无法收回的换发新证书后自动作废。 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区、镇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分别负责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区档案馆。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要求,加强与国土部门现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对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实现数据化,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权登记信息 33 数据库和日常管理信息 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资料共享机制。 五、工作步骤 (2020 年 1月 1 日一 2020年 3月 31 日 ) 成立镇、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 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对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宣传与培训,明确政策界限、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规范调查程序,加强保密管理。 开展测绘招投标确定测绘调查服务商。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二轮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 处理国土 “二调 ”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工作底图。 (2020 年 2月 1 日一 2020年 5月 31 日 ) 根据工作底图和农户二轮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组织专业测量人员、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调查指界小组,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 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2020 年 3月 16日一 2020年 7月 31日 ) 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内业绘图,由高塘村现行测绘,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核对草图、公示核对表格。 镇村对调查成 34 果进行初审,确保数据基本无误。 (2020 年 5月 1 日一 2020年 9月 30 日 ) 将经过初审的地籍草图、公示表格在村、组公示 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7 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调查最终成果,由村组上报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区级人民政府。 (2020 年 8月 1 日一 2020年 10月 30日 ) 根据村上报的登记资料,由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簿记载内容,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2020 年 10月 1日一 2020年 12 月 31日 ) 按照上级要求,将登记工作形成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 2020年 1月 1日一 2020 年 12月 31日) 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关扫尾工作,建立健全台帐资料,做好总结工作并接受省市区验收。 六、保障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镇成立以经地生、张德才为组长,赵永生、赵耕耘、任地保、周洪 35 平为副组长,镇经管站、国土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司法所、派出所、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等单位及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负责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具体工作。 各村要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 ,切实履行好职责。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部门、各村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 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和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 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建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测量制图、数据库建设进行质量管控,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在进度把握上,要先易后难、稳步推 36 进,时间服从质量,不能赶进度、走过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国土部门免费提供 “二调 ”成果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需使用的 “二调 ”成果等地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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