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箱式码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要认真核对事实和资料、计算结果,有签字人和审核人。 监理工程师要时刻警惕不发生因为自己的工作失误给工程造成损失或出现质量事故。 爱护集体的荣誉,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索贿受贿、不与承包单位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不兼职、不泄密、公正 地维护业主利益。 自觉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监理工作对业主要有透明度,如业主有要求时,应在有业主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对隐蔽和中间工程进行验收;监理文件主送承包单位的,必须同时抄送给业主。 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力。 对工程上的问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处理权力的,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意见后交业主决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属于监理工程师处理权力的,应视为属于业主的权力,在执行过程中应和业主协商。 保密要求。 本工程资料、会议相关内容,应当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14 第三章 质量监理的一般 程序和方法 一、分项工程开工控制程序 (一)开工技术条件审查 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开工前承包人应填报《分项工程方案报审表》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方案应在已批准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编制。 施工方案应在以下几方面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承包人应明确该分项工程的负责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这些人员的资格应符合要求。 机械设备:所安排的机械设备能力和数量必须满足保证工艺质量的要求。 如大型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混凝土搅拌运输能 力等。 另外,规范规定必须要有的设备和数量要予以满足。 施工方案不能提供最低限度机械配备的,不能予以通过。 施工工艺:施工工艺应保证技术上可行、风险较小。 施工工艺的审查可以和机械设备审查结合进行。 施工工艺和规范、合同条件规定应一致,如混凝土结构不允许留施工缝的,应审查所选工艺是否能保证连续浇注、机械设备是否能满足这一要求。 施工工序:施工工序审查时要注意工序是否颠倒或漏项,同一工序的顺序是否合理,不同工序同时进行时的空间和时间间隔是否合适等。 环境:审查分项工程施工时的环境对工程质量 可能造成的影响,如夏季不宜安排浇注大方量和面层混凝土;不能避开时,是否采取了应对措施。 材料供应:审查施工使用材料的供应来源,一是材料质量是否满足要求,二是材料数量是否足够。 合同对材料质量有特殊规定的,应按合同规定执行等。 人员:对要求 24 小时不间断作业或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才能保证质量的工序,应审查人员数量。 对特殊工种资格有要求的,应审查有否足够数量的资格人员。 质量保证措施和测量、试验设施:审查是否针对项目特点和难点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测量、试验手段是否足够。 15 主要施工结 构图:模板设计图、安装图等。 审查工程材料。 控制要求见第六章。 审查测量控制系统 控制要求见第五章。 (二)开工报告审查 上述开工技术条件审查通过后,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承包人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分管付总监批准后方能开工。 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督促其抓紧完成准备工作,准备期较长的,可提前通知承包人准备。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一)现场检查职责 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对承包商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 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对主要工序进行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 其主要有检查的内容有: 1)施工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有无擅自改变; 2)进场的工程材料是否与批准的一致,有无明显不合格(如砂石含泥量大、材料规格不符设计要求等); 3)施工是否超越了批准的范围; 4)施工顺序是否恰当; 5)有否不按规定履行验收手续,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 6)通过测量、实验、记录等方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能否满足质量要求; 7)施工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按图施工和按设计要求进行; 8)是否执行了保 证质量措施。 (二)质量的现场检查采取下列方式 巡视:正在施工、完成后可方便检查验收的项目可采取不定时巡视方式,主要是检查有否按规定要求做和程序执行情况。 旁站:施工中随时隐蔽的工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16 位,应采取旁站形式,即施工全过程监理人员盯在现场查看和记录,随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和发现问题。 对以下作业项目,在制定监理细则时,设为旁站点采取全过程旁站方式。 设为旁站点的项目 对监理工程师要求 对承包商要求 基槽开挖 安排足够监理人员轮班跟踪检查施工过程。 监理人员从开始 至结束不得离开操作现场,操作不符合要求随时指令作业人员纠正。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处理。 承包商施工前必须提前48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无监理到场并认可,不准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服从监理指令,及时整改。 基床构筑 浇筑混凝土 构件安装 断面测量验收 施工连续作业时,应安排足够人员轮班;需要作现场记录的,应事先准备好表格。 测量:包括目测、一般性尺量、用仪器检查等形式。 监理人员应留意施工过程,对宽度、厚度、顺直度等应经常予以尺量或目测,防止施工出现错误。 需要测量仪器观测判定的,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控制。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1)检查承包商基线控制和测量。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对承包商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中,对控制工程位置、高程或水深、尺寸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在各项工程中间交工和交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试验:包括现场取样送检、现场试验、督促并旁站施工单位现场试验等形式。 试验工作由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控制。 试验监理工程师进行下列工作 : 1)随时对承包商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当对现场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将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3)组织必要的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和验收试验。 17 工程量统计:对需要用完成工程量来判定质量情况的,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报送工程量统计资料,并予以核对,通过工程量统计与设计工程量比较及时发现质量是否存在问题。 (三)监理通知 监理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员纠正。 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监理员应将情况报告主管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报分管总监批准后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书 — 《整改通知单》一式四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通知后,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即监理通知回复单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 经主管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确认该问题已消除。 (四)工程暂停指令 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通知后,承包单位仍不整改或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质量事 故时,项目主管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会业主后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 《工程停工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该通知单同时抄送业主代表。 停工令下达后,主管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员检查承包商有无停工、有无整改及整改返工情况。 承包单位在接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停工通知后,应立即停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复工报审表》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 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签署意见报总监确认后才能复工。 (五)隐蔽和分项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或分项工程完工、或分阶段完工,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承包人均应向 监理工程师申报验收。 严禁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发生时,主管监理工程师必须报告总监并按(三)、(四)程序要求进行处置。 承包人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并填报监《隐蔽 /分项工程报验单》附自检记录、断面图、试验报告等资料申报验收。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 18 验收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 1)对照合同规定使用的验收标准逐项进行。 2)检查试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出厂合格证、设计变更通知等有关资料。 3)观察检查实物质量,判定有无缺陷。 4)按标准规 定的频率和方法实测实量工程实物,采取承包单位量测、监理旁站并予记录;抽检复核部分结果等验收方法。 验收结果为以下情况时,应通知承包单位返工(返工困难的,应采取补救措施),不予签认: 1)合同要求质量为优良等级的分项工程,分阶段验收综合评定只达到合格。 2)试验检测结果达不到合格标准。 3)尺寸偏差过大,对下道工序或工程整体使用有影响。 4)工程资料不全,工程质量不能判定。 5)表面质量有缺陷,需进行修补。 6)质量隐患未消除,需进一步查证。 验收通过的项目,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验收单经总监审核后盖章退给承包单位。 验收不合格但无法返工,采取补救措施后重新评定,能够合格的,质量报验单可以签认,但补救措施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物质量和验收资料,应定期进行抽查,以及时发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六)支付控制 发生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将不对承包单位的月支付申请表涉及的项目进行签认,通过支付手段,控制工程质量。 质量验收不符合(五)之 4 点所列签认条件的; 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下达后未整改或整改未完的; 拒不服从监理工程师指令的。 其它不应或不宜签认的。 ( 七)质量统计 各分项工程质量情况每月应汇总统计一次。 分项工程分段验收的,应综 19 合汇总其合格率。 质量统计结果应与质量控制目标进行比较,如与要求有偏离,则要调整控制措施并通知承包商采取改进措施。 三、质量缺陷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报告后,立即与业主代表联系;同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二)承包单位 在发生质量缺陷事故后,除口头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外,应在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 — 填报《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并附事故初步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质量事故报告应初步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计代表。 (三)承包人对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 — 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附工程质量事故详细报告和处理方案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核准后转报业主和设 计研究处理。 (四)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商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形成决定,方案确定后由承包人填《复工报审表》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工。 (五)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将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 在分清技术责任时还将提出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意见。 20 第四章 工程交工验收程序 一、交工文件编制 (一)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将完工时 ,进行下列交工文件的监理工作: 与业主协商,组织确定交工文件的组成、份数和编制要求。 督促承包人工程完工前进行交工图的绘制工作。 汇总、反映、研究解决承包人在编制交工文件过程中存在和提出的问题。 按照编制规定要求,检查承包人完成交工图及交工资料是否合格。 协调交工文件交接。 交工文件内容 承包人应向业主提供如下的交工资料: 工程交工图 工程交工报告 施工情况总结报告 分项工程验收评定汇总表、观感质量评分表、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 请表、交工申请报告单等。 工程交工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设计变更通知单、联系单 与业主、监理之间的来往文件和会议纪要 交工工程量清单 工程结算表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包括: /分项工程验收单 、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石检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试验报告、材料审批表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1 j. 钢筋桩防腐涂层检测报告 k. 测量控制点、基线、水准点复核资料 l. 沉降位移观测记录 1工程照片 1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报告 1其它要求的记录和资料 二、工程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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