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内容摘要:

第三章 “三重一大”的议事原则 第八条 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 主要原则有: (一) 依法决策的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坚持责任、权力和义务相统一,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 依权限决策的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三) 集体决策的原则。 “三重 一大”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避免个人决策。 (四) 民主决策的原则。 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5 事项,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决策。 (五) 科学决策的原则。 “三重一大”决策要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失误。 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形式主要有: 董事会 、 党委会 、 总 经理办公会等。 第 四 章 “三重一大”的 决策程序 第十条 议事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 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 ,应由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对需要讨论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供有关数据和政策依据。 涉及到重大项目投资、重大改革举措、整体规划等方面的事项要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可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 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 上级主管单位 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6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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