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危重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度内容摘要:

较大风险的患者。 对所有危重病例,科室必须在病危(重)通知书下达之时起 12 小时之内,组织至少一次科内会诊讨论;对病情变化明显涉及二个或二个以上学科或科室依靠自身力量组织抢救存在困难的,必须在病危通知书下达之时起 24 小时之内,组织至少一次院内会诊。 对疑难病例,如科室能够解决的进行科内讨论,需多科协助解决的应报告医教处进行全院会诊。 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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