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注: 12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杨爱华 担任,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50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 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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