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10mw光伏逆变器、箱变、汇流箱招标文件(1)内容摘要:

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3 ⑵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及投标报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如果投标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对投标文件评审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 (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 ( 2)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盖章; ( 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 (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招标文件,或在一份招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设备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9) 所投标设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 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10)投标文件中翻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并不做任何说明的; 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商务和技术评审。 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答疑,有关澄清或答疑要求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报价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投标 文件 的 商务评审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企业实力(注册资本、近三年营业额、企业技术人员) ; 2) 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 3) 企业财务状况; 4) 银行资信证明状况; 5) 付款条件的偏差情况; 6) 交货期的偏差情况; 7) 其他商务条款的偏差; 8) 所能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 9) 其他。 技术评审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4 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十章“技术规格与要求”的响应程度; 2) 投标设备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系统性和可靠性; 3) 投标设备的生产效率; 4) 主要技术指标满足程度; 5) 一般技术指标满足程度; 6) 生产投标设备的装备水平; 7) 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累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8) 投标设备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 9) 对投标设备指导安装调 试的要求; 10) 技术培训措施及承诺; 11) 其他。 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根据商务、技术、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定,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 2 与招标人的接触 除 25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并能够满 意的履行合同能力合理投标价的投标人。 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设备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设备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3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日期(或传真日期)即为中标接受日。 中标通知 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迅速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 14 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5 招标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3签订合同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中要求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合同总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采用由中标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金额相同的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合理投标价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合同文件 除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外,还应包括: (1)与招标有关的澄清、说明;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随同投标书递交的资料与附图; (3)在商谈本合同书时 ,双方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 (4)有关技术要求的补充内容。 3招标服务费 中标交易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负责交纳。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一、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关于招标设备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5) 买方名称: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6) 卖方(中标人)名称、地址: (7) 项目现场:酒泉市、金塔县、红柳洼 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买方支付卖方设备(不包括设计联络费)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设备预付款,卖方 开户银行 同时出具金额相同的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后付40%,买方退还卖方 预付款 保函,同时预付款转为进度款;正常运行半年后付 40%;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运行两年,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质量保证期: 20 年 (3) 如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买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卖方质量保证金外,还将保留继续向卖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力。 逆变器转换效率由投标单位自行填报, 若实际转换效率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报 数值 ,每低于 %,扣除合同总价的 %。 逆变器低电 压穿越,要求投标方承诺在现场做低电压穿越的实验,若不满足低电压穿越要求的全部退货,并补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且以甲方指定的供货商来供货。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 卖方 开户银行 出具的 金 额相同的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使用和通知:在任何情况下,因承包人未能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或发生费用,发包人可从承包人当月应获支付的款项中扣回上述发生的费用。 如果应获支付的款项金额不足以弥补此类损失和费用,发包人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以补足损失和费用,但在使用前应将使 用的原因和金额通知承包人。 履约保证金期限:当卖方设备运至项目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即为止。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7 二、合同通用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参考文件。 (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需承担的运输、保险、试验、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买设备的单位。 (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7)“项目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设备指导安装的地点。 (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所供设备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9) “天”指日历天数。 2 、原产地 原产地系指设备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 项下所供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则应符合其原产地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专利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 包装要求 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这类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现场。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包装标记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样标明以下各项: ( 1) 收货人: ( 2)合同号: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2020]004 18 ( 3) 发货标记; ( 4)收货人编号 ( 5)到站: ( 6)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 7)毛重 /净重(公斤): (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设 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装运条件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30 个日历日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 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三份,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卖方负责安排 到站前内陆运输。 设备到达现场的日期应视为是设备的交货期。 卖方装运的设备不准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设备装货后发运前 24 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 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 20 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 12 米长、 米宽和 3 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 若设备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保险 按合同提供的设备、工器 具等,从卖方至合同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承担全额保险费。 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一切险”。 付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 2. 装箱单; 3. 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4. 验收证书。 卖方应在每批设备装运完毕后 48 小时内将上述 条要求除第 4 项外的单据航寄给买方。 买方将按“合同专用 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甘肃电投辰旭金塔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塔二 期 10MWp 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逆变器(含直流柜)、汇流箱、箱变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CXJTEQ/GF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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