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招标文件编制说明内容摘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9 招标依据 及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行政法规 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合格的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20〕 181号) 文件 规定,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或者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 1) 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20〕300 号) 文件 规定,投标人应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应符合以下规定: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0 ( 3) 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 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4) 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6)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货物清单 中带“ ★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作 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其 投标无效。 货物清单 中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货物清单 中带 “※”标注的产品 ,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样品。 开标时未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不全或者未送至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要求采购 进口产品外 ,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编制规范 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 投 标的资格。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 秘密、 技术 秘密和个人隐私 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使 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1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责任和风险。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 被 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不 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 负责。 ,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招标人原因外, 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 员 伤 亡 、财产损失以及 由此 引起的 连带责任和 费用 负责。 投标答疑 、踏勘现场有 询问 或者 疑问 ,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20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 招标 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 ,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未 在规定时间 内 提出 询问 或者 疑 问 ,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 未 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 20 年 月 日 时 分。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 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幅度 和项数 ,否则其投标无效。 招标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20〕 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2020〕 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 改价格〔 2020〕 534号)规定 ,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 中标金额在 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货物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 350万元。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2 代理服务费用由 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50000 % 500001000000 % 1000000500000 % 50000010000000 % 10000000以上 % 其他条款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 , 如出现上述情形,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 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及 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请务必于购买招标文件前 登录 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 供应商栏目 注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 ;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3 ( 1)总则 ; ( 2) 招标文件 ; ( 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6) 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 7) 纪律和监督; ( 8) 质疑与投诉; ; 、合同主要条款; ; 技术标准和 要求;。 招标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对招 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获 得招标文件后 三 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 招标 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招标 人或 招标 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 若澄清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招标人应当 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 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4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后 ,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在规定时间 内 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澄清公告发布时间 起 48小时内 , 从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公告, 并通 过 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 等形式通 知 招标 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的修改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并附带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 应 在变更或者更正公告中明确。 48小时内 , 从 泰安 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变更或 者更正公告, 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 形式 向招标 代理机构确认。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条款。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后 ,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 告知 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 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以给予 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5 招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招标人和 招标 代理机构单位公章。 在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招标人和 招标 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 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处”等)的印章 , 否则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 A4复印纸双面打印; 、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 、下 、左 米、右 ;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距为 , 每页 30行, 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 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 30行内 ; :每份招标文件以 A4纸张制作 ,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 生成时间的逆顺序 装订 后, 盖章 留存 ,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合格招标文件 规定 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招标文件为不合格招标文件。 已经发售的, 招标 代理机构必须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招标文件 且 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和 招标 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 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 泰安 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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