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特种车辆维修业务外包服务招标文件-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容摘要:

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 5)经查实,投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 招标人 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有关退投标保证金退还与否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价格)标各一式 陆 份的投标文 件,分别装订成册。 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伍 份,每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供 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正本壹份、副本 伍 份,“商务(价格)标”正本壹份、副本伍分别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或“商务(价格)标”字样。 封口处 贴上封条,启封 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 8 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 , 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 招标采购单位 ,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 投标文件修改 ” 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 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 ;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标 1. 评标委员会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 中必须严格遵守《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 如果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评标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技术资信标”,开标前首先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拆封。 9 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 1)资格性审 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复印件 加盖公章 )、民航特种车辆厂的特许(特约)维修授权书 等资格证明及投标保证金收据 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 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 (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 ( 2)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或不满足主要技术参数的 ; ( 3) 投标文件附有 招标 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4) 技术资信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 ( 5) 投标文件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6) 投标供应商代表未提交本人有效 身份证 件或 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 ( 7)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开商务 (价格 )标 ( 1)开商务 (价格 )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 2)宣布各投标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 3)检查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 (价格 )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 (价格 )标”,唱读“投标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 唱读结束后,投标供应商代表 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 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 5)开商务 (价格 )标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商务 (价格 )标”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改: (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0 ( 2)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的修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 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文件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5.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按评审后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供应商确定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的排序第一)。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招标采购单位对 中标 结果不做任何解释,也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 评标细则详见第五 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 7. 未尽 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 执行。 六、 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 评审结束后, 招标人 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中标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审查通过, 招标人 将把中标合同授予该中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对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进行类似审查。 若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审查仍未通过,此次采购失败,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经 招标人 审查同意后,在 国资委 指定的信息网上公 告中标结果。 2. 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 招标人 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 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供应商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 合同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 结束 止有效。 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供应商 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 12 有企业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国有企业采购 监管部门:温州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057788901065)。 7.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价为基准 ,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20】 1980 号文 )(服务类) (详见附件十 一 ) 的规定 按 差额定率累进 法 计算 后下浮 20%收取 ,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采购代理服务费 包含 在 投标总价 中。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13 第二部分 合同 主要 条款 合同编号: 本合同主要条款均为本次招标列明的实质性条款,第 八 条列明的合同金额依决 标结果确定。 本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仅做参考,甲乙双方可以另外格式签订合同,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 甲方 :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包括 民航特种车辆 在内的车辆(以下称“维保车辆”) 维修业务外包服务 事宜,通过公开招标, 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 合同 ,以共同遵守。 一、 合同 内容 乙方在甲方 指定并提供的 汽车 修理场地 内为甲方及所属 子公司、部门的内场 地 面作业车辆、 运输车辆、特种车辆(以下简称“内场车辆”) 和 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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