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

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五)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 一方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 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 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 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 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 l 一 2 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 4— 5 千户,如果按 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农户最多的要达到 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 200 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缺乏足够动力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对的是千家万户,规模较小,只能解决农户一般性的生产、生活资金困难。 它对农村经济发展 的带动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很难直接快速而立竿见影地显现基层党政领导的政绩,因此,部分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领导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 (镇 )活动表现“冷淡”。 同时,部分农村信用社长期贷款垒大户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及时转换。 部分信用社没有很好地正确理解开办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认为这项工作费时费力,畏苦畏难,不积极主动发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出现了“怕逾期、怕难收、怕超标”的“惜贷”、“惧贷”思想,以消极的态度应付上级的工作部署。 贷款利率较高,也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但信用社在执行过程中,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图方便管理,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是其他贷款,都按上浮 40% 的利率执行,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规定,也损害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二、对策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 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一)优化农户信息资源,建立农户信用体系 在农村,农民之间的长期交往、多次交易即重复博弈中,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已经充分外化,沉淀在民间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存量是很多的,只不过对于信用社而言,其现有的管理方式要发现这些信息显然成本过高。 可以借鉴国内外小额贷款扶贫的实践经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村贷款中心,实现对散落于民间的关于农民个人资信状况信息的利用。 村贷款中心由 3— 5 个村干部和农民组成,并定期召开中心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督促社员按期还款、交流经验、相互激励、互通信息 、提供和传授实甩农业技术、传达有关贷款政策内容。 通过村中心,就可以甄别贷款人类型,剔除掉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讲信用、违法乱纪、不讲民间道德的人,而且对农户贷到款后的行为选择也可以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民间监督。 这样,可以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生或增加发放量,并为实现资金安全构筑了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线,最终可以提高信用社的经济效益。 同时,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一户一档,详细记录农户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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