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范本内容摘要:

)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 补充通知报 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备案后,在 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 下载园地 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适用于资格后审)。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 (三 ) 投标文件 ,如有遗漏应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条内容,其中技术标包括以下 条,商务标包括以下 条。 ; (如有 授权 ); ; . 已标价的报价文件: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暂估价格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装册,仅按本页 款要求提供电子文档)。 、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项目负责人 、五大员名单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廉政建设 从你我做起 招标中心监管电话: 86547768 10 及其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 . 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 (4)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B)( 5)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 负责人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 (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 (适用资格预审、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材料(第七章“资格审查材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 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好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银行汇票)复印件 企业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招投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由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供的专用光盘)壹套,其他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 另外还需要同时提供壹套投标文件商务标报价文件的 EXCEL 文档或造价师 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 盘或 U盘刻录),电子文件必须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袋中。 (招投标技术标专用光盘)壹套。 (技术标电子标书必须使用 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提供的专用光盘,其它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适用于远程评标)。 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如 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 11 项 ( 凡施工、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以上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廉政建设 从你我做起 招标中心监管电话: 86547768 11 存款帐户缴纳;限额以下的一律采用现金缴纳,但必须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或此条款明确 ,凡采用现金方式的不受本条款限制 ) ,南通市通州区范围内的投标人 建议 在本工程开标前24小时前汇入招标人 指定的帐号;南通市通州区范围外的异地投标人 建议 在本工程开标前 24 小时前按招标人指定帐号办理符合要求的银行汇票(开标时投标人应将银行汇票 递交于招标中心监督人员)。 招标人指定收款人: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省通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 3206240101202000028086,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单位支票转帐、银行汇票。 投标文件中必须装有投标保证金(已办理好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或银行汇票)的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 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形式缴纳)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予以退还(无息);以银行汇票形式的,根据招投标实际情况及时退还未中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备案表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内予以退还(无息)。 投 标单位凡按规定以汇款形式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办理人员应及时将缴付凭证送达招标中心办公室 (电话: 051386517738),以便会计人员及时办理入帐及收款凭证。 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时 ,必须完成前款规定后,持单位收款凭证到招标中心工程管理科( 1)经办人核准后,再交到招标中心办公室会计人员处,由会计人员在 2日内到财政局办理转帐手续。 投标单位收款凭证样式如下: 收 条 今收到南通市通州区财政专户退还 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______。 单位全称: 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盖章) 经手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廉政建设 从你我做起 招标中心监管电话: 86547768 12 ,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按照本 招标文件 第 35条第 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 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 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四 ) 投标报价 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文件 所列 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列的 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适用于单价合同)。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廉政建设 从你我做起 招标中心监管电话: 86547768 13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 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 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以下办法执行 : 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建设工程项目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报价方式。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 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工程 价款调整(工程价款调整部分可列入合同条款而不在招标文件中列示) 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 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 %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 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 2020 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 2020 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廉政建设 从你我做起 招标中心监管电话: 86547768 14 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 2020)67 号文 ]。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结算时只考虑以下因素对主要建筑材料进行调整,其余不作调整: 主要建筑材料 分为第一类主要材料和第二类主要材料。 第一类主要材料 是指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 10%以上 (不含 10%) 的各类建筑材料 ;第二类主要材料是指 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 2%(不含 2%)至 10%以内的各类建筑材料。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 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本条所述差价的取定按 确定。 施工期间 除 主要建筑材料 以外的材料 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 价差的取定: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为基准,价差为施工期(工期计算按 确定)内指导价的算述平均值与合同工程招投标执行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内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时间:钢材、 (使用 商品砼 的) 按开工后(以书面开工令为准)至结构封顶(以中验为准)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水泥等其它材料按开工后至工程完工期间每期指导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 (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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