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课后题答案)课后习题答案内容摘要:

排风系统是否选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 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对燃气锅炉房,检查其是否采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以及排风量是否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 12 次 /h。 ( 4)除尘器、过滤器的设置。 对排除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的排风机检查在进入排风机前的除尘器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8 ( 5)接地装置的设置。 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及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机械通风设施 ,检查其是否 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第六章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按使用部位和功能划分的具体分类有哪些。 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和其他装饰材料等七大类。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如何划分。 请分别举例说明。 主要分为: A(不燃性)、 B1(难燃性)、 B2(可燃性)和 B3(易燃性) 4 个等级。 简述对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用建筑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主要包括有机高分子类、有机无机复合类和无机类三大类,根据 燃烧性能等级主要分有 A(不燃烧)、 B(难燃性)、 B2(可燃性)三个等级。 注意:屋面、地下室外墙面不得使用岩棉、玻璃棉等吸水率高的保温材料。 ( 2) 防护层的设置。 当外墙保温材料选用非 A 级材料时,检查其外侧是否按要求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防护层,并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不同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和外墙材质的民用建筑,其防护层的设置厚度也有所不同。 注意:首层防护层的厚度一般是其他楼层防护层厚度的 2 倍。 ( 3) 防火隔离带的设置。 当外墙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检查是否每层沿楼板位置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水平防火防火隔离带,隔 离带的设置高度不得小于 300mm,且应与建筑外墙全面积粘贴密实。 当屋面和外墙体均采用非 A 级保温材料时,还须检查外墙和屋面分隔处是否按要求设置不燃材料制作的防火隔离带,隔离带的宽度不得小于 500mm。 ( 4)每层的恼火封堵。 当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时,检查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之间的空腔,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恼火封堵材料封堵,以防因烟囱 效应造成火势快速发展。 ( 5)电气线路和电器配件。 电气线路不得穿越或敷设在非 A 级保温材料中;对确需穿越或敷设的,应检查是否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 措施。 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不得直接安装在难燃或可燃的保温材料上 ,以防因电器使用年限长、绝缘老化或过负荷运行发热等引发火灾。 简述对建筑外墙的装饰进行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 1)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 建筑外墙上附属的装饰材料,如采用可燃性材料,火灾时会从外立面蔓延至多个楼层形成立体燃烧,大大增加灭火救援的难度。 所以,室外大型广告牌和条幅的材质要便于火灾时破拆;建筑外墙的装饰层不得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时,当建筑高度大于 24m 时,要采用不燃材料。 注意:当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得使用火灾时易脱落 的瓷砖材料。 ( 2)广告牌的设置位置。 广告牌若设置在灭火救援窗或自然排烟窗的外侧交不利于建筑的排烟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及外部消防救援。 同时注意:消防车登高面一侧的外墙上,不得设置凸出的广告牌,以防影响消防车登高操作。 ( 3)设置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墙体的燃烧性能。 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墙体上的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容易成为 着火源而引发火灾,并能导致火势沿建筑外立面蔓延。 因此,户外电致发光广告牌不得直接设置在有可燃、难燃材料的墙体上。 民用建筑满足什么条件时,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以适当 降低。 ( 1)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 ( 2)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材料时,可作为 B1 级材料。 ( 3)单位质量小于 300g/m2 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 A 级基材上时,可作为 B1 级装修材料。 ( 4)施涂于 A 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 ( 5)施涂于 A 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 ,可作为 B1 级装饰材料。 第 三 篇 9 第一章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有哪些。 如何进行消防设施到场检查。 (一) 消防设施施工过 程质量控制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 1) .对到场的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组件以及材料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2) 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 3)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进行检验认可,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 4) 消防设施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按照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 5) .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6) .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消防设施施工 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按照各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 ( 7)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按照相关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整理。 (二) 合法性检查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市场准入文件: ( 1)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强制认证证书。 ( 2)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查验其依法获得的技术鉴定证书。 ( 3)目前尚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新产品类的消防产品,查验其经国家法定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 ( 4)非消防产品 类的管材管件以及其他设备查验其法定质量保证文件。 到场检查重点查验下列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文件: ( 1)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其他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报告。 ( 2)查验所有消防产品、管材管件以及其他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出厂合格证。 一致性检查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下列步骤及要求实施: 、批次、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厂名、地址和产地,与其设备清单、使用说明书等核对无误。 、组件配置及其数量、 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地址与产地,以及标志、外观、材料、产品实物等,与经国家消防产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一致。 ,符合经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产品质量检查 、火灾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及其组件进行外观检查。 (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的现场产品质量检查,重点对其设备、组件以及管件、管材的外观(尺寸) 、组件结构及其操作性能进行检查,并对规定组件、管件、阀门等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泡沫灭火系统还需按照规定对灭火剂进行抽样检测。 、干粉灭火系统除参照水系灭火系统的检查要求进行现场产品质量检查外,还要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充装量、充装压力等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风机、风管及其部件的外观(尺寸)、材料燃烧性能和操作性能;检查活动挡烟垂壁、自动排烟窗及其驱动装置、控制装置的外观、操控性能等。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前、调试时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 1)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以经 法定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为依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报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方可用 10 于施工安装。 ( 2) 消防设施调试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 1 系统供电正常,电气设备(主要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备与系统联动调试的条件。 ○ 2 水源、动力源和灭火剂储存等满足设计要求和系统调试要求,各类管网、管道、阀门等密封严密,无泄漏。 ○ 3 .调试使用的测试仪器、仪表等性 能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其最小分度值能够满足调试测定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以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 4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组件、其他电气设备分别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工作正常。 如何组织消防设施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要求有哪些。 消防设施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分为资料检查、施工质量现场检查和质量验收判定等 3 个环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过程中,按照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填写竣工验收记录表。 (一) 资料检查 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下列竣工验收资料,供参验单位进行资料检查: (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等)、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其组件安装说明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3)主要设备、组件、材料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现场检查(验)报告。 (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5)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以及灭火系统阀门、其他组件的强度和严密 性试验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 (二)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消防设施的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设备用房设置等检查、施工质量检查和功能性试验。 具体包括: ( 1)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安装场所(防护区域)及其设置位置。 ( 2)检查各类消防设施外观质量。 ( 3)通过专业仪器设备现场测量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 ( 4)测试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 ( 5)检查、测试其它涉及消防设施规定要求的项目。 各项检查项目中有不合格项时,对设备及其组件、材料 (管道、管件、支吊架、线槽、电 线、电缆等) 进行返修或者更换后,进行复验。 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加倍抽样检查。 (三) .质量验收判定 消防设施现场检查结束后,根据各类设施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确定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类别,按照下列规则对各类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作出验收判定结论: (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划分为严重缺陷项( A)、重缺陷项( B)和轻缺陷项( C)。 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 A= 0,且 B≤2,且 B+ C≤6 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 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 A= 0,且 B≤检查项的 10%,且 B+ 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11 ③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 A=0, B≤2,且 B+C≤检查项的 5%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 2)泡沫灭火系统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 的规定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当其功能验收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 3)气体灭火系统按照《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 的规定内容进 行竣工验收,当其验收项目有 1 项为不合格时,系统验收判定为不合格。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内容及其要求有哪些。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包括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 1) 明确管理职责。 同一建筑物有 2 个以及 2 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实施统一管理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区域内 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 2) 制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维修管理技术规程。 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制度并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等各项维护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 3) .落实管理责任。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 4) 实施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的电源控制柜、水源 以及灭火剂等控制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具有明显的开(闭)状态标识;需要保持常开或者常闭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保证其处于正常位置;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能够按照预定程序及时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具有控制方式转换装置的,除现场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转换标识外,其控制信号能够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 5) .故障消除及报修。 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消防设施故障的,按照单位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复;单位没有维修保养能力的,按照合同约定报修;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的 ,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检修。 ( 6)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档案。 定期整理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资料,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销毁相关文件档案。 ( 7) .远程监控管理。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用户,按照规定协议向城市监控中心发送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控制室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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