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内容摘要:

参考了香港屋宇署 1996 年“提供火警逃生途径守则”修订版;上海市“大中型商场防火技术规定”、“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和“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还参考了重庆市 DBJ500542020“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同时结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2020 年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20“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T262020 等各种规范文本,并检查了其适应性。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 规定了商业建筑营业厅面积的计算方法。 本条所指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了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建筑面积。 对于采用防火隔断措施分隔开来,并且疏散时完全不进入营业厅的仓储、设备用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以不计入该层建筑面积内。 在“商店建筑设 计规范” JGJ4888( 2020 年第五次印刷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20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的基础上归整了商业建筑的规模,并确定了其修正系数。 根据建规、高规和不同地域版本,深化并归类了商业建筑不同业态。 鉴于江苏省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商业分布广,消防设施相对完善。 且有很多各地区成熟的计算指标参考,因此制定了与国家指标相融的,不同业态分类的修正系数。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 规定了各层营业厅顾客疏散人 数的计算方式 商业建筑作为人员不确定场所的典型,疏散人数的计算尚需深入调研。 为保持与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一致性,营业厅内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仍采用国家现行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中的表 的数值。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20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规定了每百人疏散宽度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条确定了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梯段等每百人的净 宽度。 并保持与国家现行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中的表 数值的一致性。 本条规定大型商场内联系上下层之间交通使用的 敞开 楼梯不得计入疏散宽度,虽然 敞开 楼梯可以用于上下层之间交通使用,但敞开的楼梯容易遭到烟气的侵入,而难以于安全疏散,因此不能计入疏散宽度,而且敞开楼梯联系的上下层还应作为一个防火分区来计算防火分区面积。 自动扶梯、自动步道、电梯(消防电梯除外)在火灾发生时应断电而无法使用,应不计入疏散宽度。 在商业建筑中,各层营业厅的使用情况不同,每层的 使用人数也往往有较大差异,如果整栋建筑物的楼梯全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来取值,除非人数最多一层在顶层,否则并不经济。 因此每层楼梯的总宽度可以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来取值,即对楼梯总宽度可分段进行计算,下层楼梯总宽度按其上层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 大中型超市人流集中,做了严格规定,这里未将小超市包括在内。 按商业建筑规范和上海市消防的规定,结合江苏业态划分进行了整理,规定了不同业态营业疏散通道的宽度。 增加主通道、次通道概念量词,考虑业态不同,应尽量满足疏散 通畅为原则。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 各条款基本引用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2020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中对商业营业部分安全出口的要求。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 鉴于商业建筑营业厅内面积较大,同时各种活动空间复杂,人员集中的实际情况,参照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定,明确了多层与高层建筑内的柜架式营业厅内部最大安全疏散距离。 商店的营业方式可分成商铺式营业厅和柜架式营业厅二种形式。 多层 和高层裙房中商铺式营业厅是由疏散通道连通二个安全出口,然后沿疏散通道用隔断将其分隔成若干铺位,疏散通道与铺位之间也用隔断分隔(此隔断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可燃烧体),首先铺位内任意点到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为,此数据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中 条之“ 3”而定的,这“ ”是一个常用易记的数字。 然后再解决疏散通道上的疏散距离,这里就引用了双向疏散和单向疏散的概念“ ”和“ ”,此数据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中 条而定的,这“ ”和“ ”是一个常用易记的数字。 商铺式营业厅在疏散时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商铺与疏散通道之间的隔墙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 不燃烧体的要求,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20 表 建筑物构建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中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的要求,一、二级耐火等级在执行确有困难时, 亦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不燃烧体。 亦可采用特种玻璃隔断和加密喷头等技术措施,以便让轻质隔墙达到耐火极限不低于 不燃烧体的要求。 当前新型建材层出不穷 ,按此要求更容易选择隔断材料,这样就给了建筑师更多可发挥的余地,更多的选择,也更有实施的可能性。 此隔断应砌至楼底板,这样才能起到防火的要求。 以上这些条件不能满足时,不能按商铺式营业厅作防火疏散设计,只能按不设隔断的柜架式营业厅的要求来做防火疏散设计。 封闭、防烟楼梯间在首层的规定。 本条规定疏散楼梯应在首层直接对外开门,有利于安全疏散,考虑到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其内部垂直疏散距离较短,规定了 L≤ 15 米是室外出口距离楼梯间的最小距离。 但有些大型商业建筑确实无法满足楼梯靠外墙设置,而要在商业营业厅内 设置楼梯间才能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在首层也无法直接对外开门,而必须通过疏散通道才能到达室外安全区域。 本条对此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确有困难时,其直通室外的距离超过 15m 的部分,应设安全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通道应与安全出口相连,且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的耐火隔墙, 亦可采用特种玻璃、夹胶玻璃、防火玻璃并在玻璃两侧加密喷头,让玻璃隔断达到耐火极限不低于 的要求, 或用乙级防火门与相邻营业厅完全分隔,安全疏散通道严禁通过其他房间通往室外。 7 建筑构造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 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 在大、中型以上商业建筑外立面设计窗户和玻璃幕墙时,应设置能够开启的灭火救援窗是为了消防人员到达着火层发现需要施救的人员后,通过大型消防车的臂伸向可开启的外窗处,其窗上的灭火救援专用标识可以使消防人员准确判定所在的位置,能够以最短的时间通过“非常出入口”进行灭火或救援。 地上层数较多的商业建筑其外部救援条件相对较差,应结合屋顶设置集中式人员临时应急避难空间以弥补救援条件的不足。 屋顶临时避难平台应通敞开放并有足够的面积保障其人员应急避难要求。 防火墙、隔墙和 楼板 实践证明,防火墙和非燃烧体楼板能在火灾初期和扑救火灾过程中,将火灾有效地控制在一定空间内,阻断在防火墙的一侧而不蔓延到另一侧。 在功能混杂的综合性建筑中的商业空间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利用防火墙和非燃烧体楼板进行不同功能区域的隔绝更是非常必要的。 商业建筑内的厨房和加工作坊,有明火、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材料,是火灾易发生的高危区域,对其进行隔绝是非常必要的。 调查表明,由于商业营业的需要,在大中型商场、市场中货柜、货架常常高度密集布置,造成发生火情时火灾迅速蔓延。 如采用非燃烧 体材料进行隔断形成小单元的防火区间,一旦放生火情能阻止或延缓火灾蔓延。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防火门的设置 近年来,全国公共场所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多发,而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通是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 消防人员在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中,也多次发现商业营业厅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和疏散通道堵塞的现象。 为了充分发挥防火门的阻火防烟作用并便于使用,明确规定了防火门的开启方向,并根据其功能的不同,要求相应装设一些使门能自行关闭的装置,如设闭门器;双扇或多扇防火门还应增设顺序 器;常开的防火门,再增设释放器和信号反馈等装置。 若将防火门设在变形缝中间,由于防火分区之间温度、地基等原因,发生火灾时,烟火易扩散蔓延成灾。 因此,规定防火门设在楼层较多一侧,且向楼层较多一侧开启,以防止火焰通过变形缝蔓延而造成严重后果。 防火卷帘的设置 选用防火卷帘时应区别包括背火面温升和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 后者卷帘两侧应增设自动喷水系统保护,才能达到其耐火极限 3 小时的要求。 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常常是惊慌失措,一旦疏散路线被堵,更增加了人们的惊慌程度,很 不利安全疏散。 因此,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应在帘的两侧设有启闭装置,并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一旦室内发生火灾,若留有缝隙或堵塞不严,是非常危险的。 燃烧产物,如烟气和其它有毒气体会很快穿过缝隙和孔洞而扩散到相邻房间和上部楼层,影响楼内人员疏散,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楼梯间 一般规定 疏散楼梯间是人员竖向疏散的安全通道,也是消防人员进入火场的主要路径。 因此,疏散楼梯间应保证人员在楼梯间内疏散时能有较好的光线,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首先选用天然采光。 人工照明的暗楼梯间,在火灾发生时常会因 中断正常供电而变暗,影响疏散速度,不宜采用。 疏散楼梯间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以排除烟气,提高楼梯间内的能见度,缩短烟气停留时间。 楼梯间靠外墙设置,有利于楼梯间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 不能采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疏散楼梯间,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采取机械防烟措施。 附设在楼梯间内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管道漏气,遇明火即可能爆炸起火;由于楼梯间放置许多杂物,火势很快顺着楼梯向上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情况很多。 为避免楼梯间内发生火灾或防止火灾通过楼梯间蔓延,规定楼梯间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 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等。 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发生拥挤现象,楼梯间的设计应保证楼梯间的有效疏散宽度不会因凸出物而减少,并应避免凸出物碰伤疏散人群。 楼梯间的宽度也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行宽度不宜过宽,防止人群疏散时失稳而导致意外。 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 此条规定凡是封闭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采用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防烟楼梯间的规定:应设防烟前室,独立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 6m2,合用前室面积不应小于 10m2,前室和楼梯间 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以及按相应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疏散标志和防排烟设施等。 楼梯间在首层的规定 本条规定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的优点是便于开设外窗、自然采光和排烟,加之在首层直接对外开门,有利于安全疏散,但有些大型商业建筑确实无法满足楼梯靠外墙设置,而要在商业营业厅内设置楼梯间才能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在首层也无法直接对外开门,而必须通过疏散通道才能到达室外安全区域。 本条对此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当确有困难时,其直通室外的距离超过 15m 的部分,应设安全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通道应与安全出口相连 ,且安全疏散通道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的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加喷淋与相邻营业厅分隔,安全疏散通道严禁通过其它房间通往室外。 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的规定 地下层与地上层如果没有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 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同时避免上部人员疏散时误入地下层,本条规定在首层楼梯间通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入口处,应用防火分隔构件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当地下室、半地下室与首层或地上部分共用一个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时,为防止在发生火灾时,上面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误入地下室,要求在首层楼梯间处进行分隔设施和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并根据执行规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火灾时的照明条件,在设计时尽量采用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 电梯 商业建筑营业厅是人员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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