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制度与职责内容摘要:

20 营养膳食科科长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病员的营养治疗及本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本科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 ,按期总结汇报。 组织本科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术训练 ,定期组织技术考核 ,了解掌握本科人员的思想业务状况。 负责审定各类膳食食谱,检查营养治疗 计划的执行情况。 经常深入病区与临床各科保持联系 ,了解营养治疗效果 ,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检查各类治疗饮食的操作规程 ,营养价值及膳食卫生、保温等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督促检查本科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1 营养医师职责 在科主任和上级营养医师的指导下,负责营养诊治工作:对患者进行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书写营养病历。 参加营养查房:初级医师每日营养查房 2 次,中级职称医师每日查房 1 次,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每 周查房 2~ 3 次。 参与营养会诊。 完成营养门诊工作:营养门诊开诊次数不少于 5 次 /周,门诊量不少于 50 人次 /周。 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组织开展患者和院内医务人员的营养宣教工作。 22 营养 (技) 师职责 在科长的领导下,按照临床要求,开出病员的治疗饮食处方,指导营养厨师按照营养学、卫生学及治疗要求制备病员饮食。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熟悉营养学、食品卫生学的专业理论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本科的各项常规。 熟悉各种治疗饮食的技术操作及卫 生管理,常规性检查与指导。 经常深入病房,听取医护人员、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效果评估,根据结果提出改进方案,督促 营养食堂 改进工作,达到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加速疾病康复 的 目的。 对 营养食堂 工作人员进行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及食物疗法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营养、卫生知识、操作技能。 严把食品质量关,把食品的安全放在首位,对采购的及库存的食物进行质量监督,作好监督检查记录,监督食品的加工配膳环境,保证食品符合营养、卫生要求。 监督分装配送特殊治疗饮食。 完成患者饮食更改和统 计工作。 23 营养护士职责 在科 长的 领导下,协助营养治疗医嘱的有效执行。 负责汇总营养治疗医嘱,分发营养治疗医嘱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负责科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参与科研工作,完成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要求。 24 营养 厨师职责 在营养师指导下 ,严格按照营养师制定的食谱保质保量制备出符合治疗原则的各类膳食。 严格操作规程 ,生熟分开 ,烹调时必须尝味 ,对有腐烂变质及色味不正的主副食品 ,坚决不能用。 努力钻研业务 , 提高技术 水平 ,不断改进操作方法 ,使饮食符合需要。 各种治疗饮食必须认真按营养标准及食谱制备 (如更改 ,必须征求营养师意见 ),尽可能适合病员口味 ,增加饮食花样。 严格掌握粮食质量 ,达到干饭软硬合宜 ,稀饭干稀合适 ,馒头酸碱适中、大小均匀 ,菜肴色香味俱全 ,在烹调过程中 ,注意保持食物的营养价值及清洁卫生。 经常作好炊具卫生 ,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25 营养食堂清洁卫生制度 营养食堂布局合理,生熟分区、分池、分柜,流程合理。 感染性疾病病人不得到营养食堂进餐,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已送至病室的食物不能再进入营 养食堂。 厨房应经常保持清洁,每餐后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厨房内的废物和垃圾应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运出厨房,垃圾桶应洗净后放回。 厨房内无蝇、鼠、蟑螂及虫,如发现应及时消灭。 使用杀虫剂时,应注意污染食物。 禁用毒饵灭鼠。 26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 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 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 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 ,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 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 贮 27 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 60℃以上)或冷藏( 10℃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 2小时内食用。 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 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8 工作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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