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内容摘要:

21 ( 十一 )劳动 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人社监询字 [ ]第 号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 (调查检查事项)。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前派员来我单位接受询问, 并提供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 2. 3. 4. 5. 6. …… 如逾期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 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销毁证据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 2020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 邮编: 劳动保障监察员: 电话: 签收人: 职务: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注:本 通知书一式两 联 ,第一联留 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 被 调查询问人。 22 使 用 说 明 本 文书 适用于 在对用人单位 进行调查、检查 时,发现用人单位涉嫌 违法 ,在初步掌握一定情况基础上,为进一步核实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时使用;或者是被调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当时不能及时就有关问题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有关资料的 情形。 用人单位接受询问的时间 , 一般应限定在 7 日以内。 调查 检查 事项 ,指 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 提供 的相关书面 资料 ,包括 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考(出 ) 勤表、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社会 保险登记凭证以及财务报表等。 23 ( 十 二 ) 劳动保障监察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被先行登记 保存证据人 名称(姓名) 法 定 代表人 保存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先 行 登记保存 地 点 案 由 先行 登记 保存 证据 理由 及依据 承 办 监察员 意 见 主办监察员: 协办监察员: 年 月 日 案件主 管负责 人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监察机 构审核 意 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24 (十三) 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人社监存通字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本机关决定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所列物品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间 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 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否则,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 202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物品 清单 被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 年 月 日 劳 动 保 障 监 察 员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注: 本 通知 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 调查检查 人。 25 使 用 说 明 本 文书 仅适用于 证据可能丢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 情形。 应在取证 7 日内 及时 作出处理决定。 登记保存的内容包括花名册、用工信息软盘 、硬盘 等 载明违法信息的 原始凭证 及物品 ,防止转移或销毁。 办理程序 : ; 监察机构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负责人审定; ,以便下步核对,必要时可以对保存的证据、物品摄像或摄影。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中 的“证据物品”主要有以下七种: ( 1)书证, 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 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 2)物证 , 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 3)视听资料 , 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 4)证人证言 , 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 陈述。 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 5)当事人的陈述 , 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 6)鉴定结论 , 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 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26 (十 四 )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单位(印章): 序 号 名 称 数 量 品 级 规 格 型 号 形 态 备 注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签名 : 年 月 日 拒绝签字情况及理由: 取证人 员签名 : 、 年 月 日 注 :本 栏目 可根据具体情况 自行调整。 27 (十 五 )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人社监存理字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关于实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若干规定》 第 二十八 条第 一 款 第三项 规定,决定对 我 厅(局)_______年 月 日作出的 号《劳动保障监察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通知书 》载明的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注:本 决定 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 调查检查人。 28 使 用 说 明 本 文书适用于 作出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 的 情形 “处理决定” 主要 是解除登记保存等。 对 需要 查封、扣押的物证,应当依法作出查封、扣押 决定 ; 需要返 还给当事人的,应及时作出返还决定。 无论作出何种决定,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29 ( 十六 )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审计 审批表 案 由 立案时间 实施 劳动 保障 监察 审计 原因 及 依据 承 办 监察员 意 见 主办监察员: 协办监察员: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审 核 意见 审 核 人: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 障行政部 门审批 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 30 使 用 说 明 本 文书适用于 拟 对用人单位 进行 审计 ,向领导报告 的情形。 实施审计的法律依据 , 为 国务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 规定。 实施审计的项目 , 主要 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 等 情况。 31 ( 十 七 )劳动保障监察审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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