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论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内容摘要:

先要针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和部门的职责权限;其次要对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同一个人不能兼任两项或以上的工作,同一个岗位不能执 行两项或以上的职责,其核心在于企业的 “ 内部牵制 ”。 工作中,出纳员不能兼任稽核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不能负责收入、支出以及往来账务的录入工作;清查人员不能负责保管工作;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也要分离。 第三点是建立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承担会计部门主管的工作,会计部门主观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出纳工作。 关于授权审批制度的控制企业应当制定审批人对企业货币资金业务往来的审批授权方式、程序、权限和相关的控制措施,所有审批人员不得超越其应有的权限范围;明确经办人员在办理货币业务时的 工作要求和权限范围;在办理货币业务时,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的程序,及时准确的入账。 对支付业务的控制对于支付业务,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货币授权制度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支付业务。 ① 支付申请。 在企业部门或者个人需要用款时,应当向审批人提出申请,注明所需金额、用途和支付方式等相关内容,并且要附有原始单据或者相关证明。 ② 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规定中其职责和授权权限以及相应的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坚决拒绝,对于金额重大或者有重要意义的申请,应当集体决策或者联 合签署。 ③ 支付复核。 根据规定,财务部门应当制定专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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