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文本内容摘要:
和基本农田 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为依据,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 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集中连片的耕地,水田、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菜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土地整治经验收确认的新增 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将交通沿线的耕地、城镇扩展边界外的耕地、独立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原则上划为基本农田。 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土地,尽量不再划基本农田保护区。 将基本农田主要布置在灌溉条件较好的中部河谷平原和东北部的水网平原及滨海平原。 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依托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格局,按照便捷、安全、高效的原则安排基础设施用地,确保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经济的空间集聚相协调;根据市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改善 地区投资环境的需要,统筹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充分利用原有线路和存量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预留交通走廊,尽量并线安排,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 水利设施用地以改善区域水土资源配置为主要导向,围绕城镇工矿和基本农田分布合理布局,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本市城镇化发展战略,明确中心城区、 5个县城和 22个重要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 依托现有城镇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遵循尽量少占耕地,避让基本农田、水域、地质灾害危险 区、蓄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的原则,以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为依据,合理布局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形成大城市组团发展、中小城市紧凑发展、小城镇集聚发展的格局。 以市域 6条生态带为骨架,协调城镇内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在大面积连片城镇建设用地间穿插布局一定规模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或水面,作为城市中的绿色生态空间。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 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土地适宜性合理安排农、林、牧、渔的用地布局。 引导园地向 立地条件适宜的中部丘陵、东南部的低丘缓坡地发展;保护西部和西北部的林地资源,改林地生态系统。 充分发挥耕地等农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拓展绿色空间。 协调农用地与建设用地的布局,在一主三副六组团之间保留连片、大面积的农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 防止城镇蔓延,促进生态功能完善和都市农业发展。 将 6条生态带建设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现有自然保护管理体系相结合,形成多样化的绿色生态空间。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稳定具有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钱塘江、富春江 、新安江、西湖、千岛湖、青山湖、南湖、湘湖、白马湖、三白潭、西溪、天目山等自然景观用地,顺应低山丘陵的自然地貌形态,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发挥自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整体保护本市丰富的人文历史景观,保留运河等重要文化线路和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形成多样化的人文景观系统。 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 第 18条 目标任务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严格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确保规划期末完 成耕地保有任务 22170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186673公顷( )。 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切实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 第 19条 基本要求 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优质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蔬菜生产基地,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作为 “ 绿心 ”“ 绿带 ” 保留的耕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作为生态景观绿色开敞空间的耕地等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优化农用 地的内部结构。 合理引导种植业内部结构调整,原则上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总量和质量。 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通过对集中连片的农用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结合村庄布点规划,加大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 在保持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利用好低丘缓坡资源,合理选址,适度开垦耕地。 第 20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规划布局 耕地规划布局。 按照 “ 大稳定,小调整 ” 的原则,全市规划期末耕地分布区域为:市区 104680公顷( ),富阳市 25713公顷( 万亩),临安市 28893公顷( ),建德市 25047公顷( ),桐庐县 21497公顷( ),淳安县 15967公顷( )(见附表 34)。 基本农田规划布局。 遵循现状基本农田布局基本不变为前提,优先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 全市规划期末基本农田分布区域:市区 77487公顷( ),富阳市 23587公顷( ),临安市 26740公顷( 万亩),建德市 23013公顷( ),桐庐县 20327公顷( ) ,淳安县 15520公顷( )(见附表 35)。 标准农田规划布局。 全市规划期末标准农田分布区域:市区 51613公顷( ),富阳市 13507公顷( ),临安市 12880公顷( 万亩),建德市 9400公顷( ),桐庐县 9353公顷( ),淳安县 3833公顷( )(见附表 36)。 第 21条 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规划布局 全市规划期末园地面积为 97885公顷,主要布局在淳安、建德、桐庐、临 安以及余杭和西湖区。 园地区内重点发展优质茶园和果园,建设优势茶园和果产品基地,促进品种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 调整园地布局,利用立地条件适宜的低丘缓坡地发展名茶基地、名果基地、名桑基地。 全市规划期末林地面积为 1004933公顷,主要规划布局在淳安、临安、建德、桐庐和富阳。 全市规划期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51577公顷,主要规划布局在萧山、余杭、富阳和桐庐等地。 第 22条 补充耕地规划布局 杭州市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桐庐、淳安、建德、富阳、临安和萧山、余 杭七个县(市、区),老城区基本无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 规划近期,全市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13067公顷( ),规划期未,全市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26569公顷( )。 第 23条 农用地管制 耕地管制规则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培肥基本农田地力,鼓励施用有机肥料,推进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和生态农场建设。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非农建设项目选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 “ 谁占用、谁补偿 ” 和 “ 占补平衡 ” 的制度,并依法报批用地。 园地、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管制规则 园地和其他农用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栽植桑树、茶树、果树、养殖水面及配套设施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林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配套设施,鼓励在低丘缓坡林 地发展茶、桑、果基地等,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用地调查和规划,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对于新建畜禽场(小区),应按照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发展畜禽养殖,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耕地占补管制规则 为了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实行 “ 先补后占 ” 的国家政策,应当建立健全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库,划定耕地后备资源保护区。 对于划入耕地后备资源保护区的土地,严格限制各种非农建设占用。 城镇村项目建设占用补充耕地 的,由各级政府为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有条件的地方,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应当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地,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实行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挂钩制度,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经依法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补充耕地。 第六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 24条 目标任务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切实推进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 到规划期末,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69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 他用地规模控制在 41087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12平方米以内;万元二、三产业耗地量降至。 第 25条 基本要求 合理选择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要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坡地和废弃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任何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积极盘活城镇建设用地。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更新改造,重点加快城中村改造,推广各类建设节地技术和模式,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政策,鼓励、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节约用地;通过合理规划,引导农民进城出村,发展中心镇、中心村,迁村并点、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整治 “ 空心村 ” ,退宅还田。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 不断完善地下空间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在保障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要求的同时,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和利用。 第 26条 城镇工矿 用地规划布局 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 发展 3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 1个(含主城、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和六组团); 20~ 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 2个(富阳、临安); 20万以下人口的小城市 3个(桐庐、建德、淳安); 5~ 10万人口的小城镇 4个(新登、横村、於潜、昌化); 2~ 5万人口的小城镇 18个;小于 2万人口的小城镇 69个。 建制镇总数控制在 95个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形成 “ 一心二圈、三轴二连、一环多点 ” 的城镇用地布局格局。 “ 一心二圈 ” : “ 一 心 ” 即中心城区, “ 二圈 ” 即以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为界; “ 三轴二连 ” : “ 三轴 ” 即以杭新景高速公路、杭徽高速公路和杭淳一级公路为三条城镇发展主轴,辅以临金高速公路、昌文公路为二条城镇发展次轴; “ 一环多点 ” :以环湖公路为依托,形成一环多点布局结构。 开发区用地规划布局 开发区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产业富集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市推进工业化主导区和城市化的融合区。 开发区规划纳入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范围,用地布局以钱塘江为轴线,实施 “ 沿江开发,跨江发展 ” 的用地发展战略, “ 南北并拓,连 动发展 ” 的用地发展方向,形成由点及片、由片连区、由区组网的团式用地布局。 以 5个国家级开发区, 11个省级开发区为龙头,带动杭州市产业群和产业带的发展,形成以区带园、园点结合、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产业用地新格局。 近期重点搞好 “ 两港四区 ” ( “ 两港 ” :新药港、信息港; “ 四区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教园区、江东开发区)为重点的 “ 天堂硅谷 ” 建设。 县(市)城区用地规划布局 富阳市城区:依托富春江轴线形成沿江组团布局的城市用地形态,由北部的受降 高桥组团 、富春组团、鹿山组团、东洲组团、春江组团、场口组团组成富阳中心城区。 临安市城区:由西片锦城、东片青山合围中间的青山湖,以 02省道、新的高速公路和石临路为纽带,联系锦城、青山湖和玲珑上甘 4个片区组成。 建德市城区:形成 “ 一心二轴二片 ” 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心:即建德城市的主城区;二轴:指旅游轴线和工业轴线;二片:即洋溪和更楼两个片区。 桐庐县城区:根据 “ 跨江和沿江发展 ” 的总体思路,未来桐庐新城区由老城区、江南新区、桐君山风景旅游区和大奇山风景旅游区四大块组成。 淳 安县城区:总体上呈分散布局形态,由县城建成区及辉照山、珍珠半岛、坪山、进贤半岛、斋上等若干组团构成。 第 27条 交通水利用地规划布局 交通用地规划布局 根据杭州市交通发展规划:实施以 “ 二绕、十射、三连、一通道 ” 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道及区域干线公路为支撑,农村公路为基础的网络工程;形成东密西畅,与其他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安全、便捷、舒适、高效的现代化公路交通体系;实现市域县县通高速,完善市区到各县(市)一小时半公路交通圈。 实施以 “ 一港、五干、四支 ” 为支撑的 “ 水运强市 ” 工程,以三、四级航道为骨架,以。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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