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改善制度方案内容摘要:

: 提案名称、现状分析及问题点 (最好能将改善前与改善后之现状、方法、数据、流程 ..等差异作比较说明 )、具体提案内容 、预期之效益 (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 ),必要时可附具图面、模型或样品,以便了解。 提案人的课长或部门主管应对《提案改善建议书》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可行性并加注意见后,才可提交至评审小组执行干事 (管理单位专责人 )。 执行干事接到提案后,应先了解提案内容,并根据 与 之规定,决定受理或不受理,然后整理及编号登录于《提案改善案件汇总表》 (窗体编号 :4GA01101)。 同一内容之提案采先提出先受理,后提出者不受理为原则。 但后提出者能具体证明其方案明显优于先提出者,则可一并受理并交评审小 组裁决。 提案之方式可个人或小组 (部门 )共同提出,但小组 (部门 )提案得推派一人代表署名,若经采用其奖金依人数平分之。 提案审查与提案奖金 : 提案审核及处理流程 : 提案人拟案 《提案改善建议书》 主管加注意见 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 (管理单位专责人 )登记编号立案 召开月提案审查会议 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评定提案等级 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改善建议书》 复印一份分发提案单位 (人 )交相关单位执行 提案案件及评核等级公告 执行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 提案单人领取提案奖金。 每月 10 日左右由评审小组干事通知提案改善委员会召集人及评审小组成员开会,由召集人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对上月受理的提案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 (窗体编号 :4GA01301)逐件进行评核。 若上月受理的提案件数不超过 3 件 (不含 ),则会议改到隔月一并审查。 评核分数以评审小组每位成员的给分扣除最高分与最低分后加总平均分数为准 (若有两位评委同时给最高分或最低分时则不须扣除 ),并以此分数评定提案等级或效益等级,及核定奖金金额。 提案是否执行之裁定 : 采用 :经采用的提案,执行干事应于《提案 改善建议书》上勾选 ” 采用并付诸执行 ”。 由召集人授命,按行政系统责成有关单位实施。 不采用 :提案未被采用,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 ” 不采用 ”。 保留 :提案须经试做,试验始能得知结果或需长时间考虑者,执行干事应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勾选 ” 保留 ”( 一般保留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必须做决议以答复提案人,但特别问题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可延至六个月 )。 提案审查结束后,执行干事应将审查结果记录于《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与《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并复印《提案改善建议书》一份给提案单 位 (人 )。 经审查评定为不采用之提案,在日后被发现甚有价值而应实施者,或经审查而由公司径行实施者,均应对原提案人或部门追发奖金。 执行干事须记录所审查的提案决议、提案等级、提案奖金金额、效益等级、效益奖金金额,制表呈核后公布于公布栏,并请领奖金通知相关人员前来领取。 : 提案执行及处理流程 于《提案改善建议书》填写提案执行情况 送主管签核 送评审小组执行干事 提案审查会议 效益等级评核 执行干事计算提案奖金并制表呈准 提案单人领取效益奖金。 提案经评审委员会决定采用后,即交由相关部门执行之,提案之执行由相关部门之课长负责。 提案经执行后,提案人可至审查小组执行干事处调出该案之《提案改善建议书》 (或以复印的版本填写 ),填写执行效果追踪,详细说明节省或提升的效益金额后,交主管确认并加注意见后,提交至评审小组干事执行干事。 评审小组根据前次 提案审查会议时所记录的 《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 (窗体编号 :4GA01301)之预计效益金额,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计算效益等级金额,并根据效益等级金额核定效益等级及效益奖金。 效益等级金额 =实 际效益金额 +(实际效益金额 预计效益金额 ) 举例 :若前次提案案查时所评核的预计效益金额是 8000 元,而提案经执行后的实际效益为 10000 元,则评估效益等级的金额应以 10000+(100008000)=12020 元作为评核基准,以弥补前次提案审核时所多给或少给的提案等级奖金。 提案等级、得分、得点与提案奖金 : 提案等级 优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五等奖 六等奖 受理奖 得分 91100 8190 7180 6170 5160 4150 3140 30 以下 提案奖金 800 400 300 200 150 100 50 30 效益等级、得分、得点与效益奖金 : 效益等级 卓越奖 A 等奖 B 等奖 C 等奖 D 等奖 E 等奖 F 等奖 效果奖 效益 (RMB/年 ) 120200以上 50000 至 100000 30000 至 50000 10000 至 30000 5000 至 10000 2020 至 5000 1000 至 2020 1000 以下 效益奖金 1600 800 500 400 300 200 150 50 : 若提案内容涉及国家专利法者,由 公司代为申请,其权益概属公司所有。 : 《提案改善建议书》的预期之效益,有否以具体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公式是否合理。 主管有无在《提案改善建议书》上加注意见。 提案审查时有否依《提案审查评分基准表》的标准给分,计算平均分时有否最高分与最低分。 预计效益金额计算是否合理,核定效益等级金额时有无依据第 条确实执行。 : 无 : 《提案改善建议书》 (窗体编号 :4GA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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