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流程及表格内容摘要:

专项维修资金事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请业主在下表中“是否同意动用维修资金”栏中写明意见,并在“业主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栏内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 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签名等信息真实有效,如不属实,由申请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栋号 单元 楼 层 房 号 产权人 姓名 产权 面积 是否同意动用维修资金 业主签字或单位盖章确认 联系 电话 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维修资金后不足部分以及未交纳维修资金的业主参与现金分摊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表决结果统计表 工程项目 产权人总人数 百分比 总建筑面积 百分比 同 意 产权人人数 同 意 建筑面积 表决结果 超过 2/3 人数的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进行施工,且同意的业主专有建筑面积超过工程涉及总建筑面积的 2/3。 物业服务企业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 (小区、大厦)全体业主: 为了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对已超过保修期的 进行维修。 工程预算 元,涉及业主 户,其中有 户 业主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由申请单位负责筹集应分摊的工程款。 此次维修工程经所涉及业主书面确认 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由 进行工程施工。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有超过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公示期为 7 天。 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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